县人民政府驻绥滨镇土名敖来密屯
    此地早在周以前为肃慎地。
    汉时属秽地。
    后汉、三国时期为扶余奴隶制王国的属地。
    晋时仍归属扶余。
    后魏、北齐时期属勿吉地。
    隋时属靺鞨黑水部。
    唐时属黑水靺鞨。
    五代至辽属五国部的奥里米国,奥里米古城在县城西十八里的永兴大队(奥里米为“渡口”之意。它是古代通往松花江南岸的渡口,隔江与富锦大屯古城相望)。
    金初此地属温都部,后属扶余路。
    元时为斡赤斤分地,属硕达勒达路管辖。
    明时为撒哈达地。
    清为兴东道辖地,届汤原县境。
    民国元年(1912年)将此地由汤源县划归萝北县。
    民国六年(1917年)三月于绥东镇置设治局。
    民国十五年(1926年)移治于敖来密。
    民国十八年(1929年)绥东设治局改为绥滨县,直隶黑龙江省为三等县。
    康德元年(1934年)十二月满州国改行帝制,实行地方行政机构改革,划东北为十四省,本县划归三江省所辖。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六月五日公布东北新省区方案,改东北为九省,将三江、东安两省合并为合江省,本县划归合江省所辖。
    解放后恢复东北三省,绥滨县隶属于黑龙江省。
    绥滨地名的由来,是取绥靖和江滨之意而命名。“绥”即“绥靖”,“滨”即地濒松花江之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