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引用第2楼梦的传奇于2013-12-02 20:25发表的 :数月前我们讨论过这个问题,也在执行,但是没有形成明文制度,容易造成争议!我们要求卖家必须明码标价,卖家就有出现失误的可能。今天就出现了一例:某资深卖家一单茅台,价值43000元,标价4300元,漏写一个0,一个新的实习社员直接打款,要求卖家供货,卖家解释价格标错,不能供货。买家向社区申请仲裁。类似这样的案例,最近出现了三例,引发不少口舌,因此明确这个制度已经迫在眉睫。 .......
引用 引用第5楼舍不得睡于2013-12-02 20:35发表的 回 2楼(梦的传奇) 的帖子 :把这几位得理不饶人的买家也曝光看看嘛
引用 引用第48楼hzsxyp2286于2013-12-04 09:16发表的 :我不了解价格,只以为便宜,还专门打电话咨询卖家,明显是卖家责任,舍不得睡,是非颠倒,还要爆光买家,你还讲理不。
引用 引用第54楼刘环宇于2013-12-04 13:34发表的 回 51楼(舍不得睡) 的帖子 :价格被卖家写出来,买家确认,按照契约精神么,这就是契约了,卖家标错,卖家自己要负责,买家按照契约追责,毫无过错可言,请问曝光买家是什么道理?不懂
引用 引用第45楼地龙河仙于2013-12-03 23:59发表的 : 还有就是你所说的43000错标成4300的这事,是发生在你的新规出台前还是出台以后,这个很重要!!! 梦版你是法律专家,请解释下到底是该不该处罚!!!
引用 引用第65楼刘环宇于2013-12-04 14:11发表的 : 我认识到了在这个问题上,自己发言的谬误所在,为了不挂在这里让大家笑话我,恳请梦版把发言删掉吧。不知道怎么回事,我没法编辑自己的发言,要不我就自己改了,谢谢。
引用 引用第23楼自由活动于2013-12-03 00:44发表的 回 18楼(地龙河仙) 的帖子 : 有道理。卖家实在是手误一定要诚意道歉,单方违约扣分是一定的,毕竟是卖家失误了。当然咱不是赞成买家得理不让人,当然你不让也没有用。因为目前没见过一个卖家少标了一个“0”还能遵守规则信守承诺和买家顺利成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