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结论:
一、根据争议双方提供的照片及文字表述,认定跑酒的那瓶实际价值为1200元。
卖家发酒时未对瓶口用业界常用的生料带密封,是造成该瓶酒跑漏的主要因素,应承担75%责任,即承担900元损失;
买家收到货物未及时验收,漏出的酒液超过五分之四包装物应该很异常,尤其是酒味会非常重,依据社区制度,收到货物异常应该及时向卖家报备,征得对方同意后才能打开包装。买家未向卖家报备打开包装属于违规行为,应承担25%责任,即300元;
二、买家另申诉卖家其中一瓶盒子打开的问题:
根据卖家提供的照片,证明发货前两盒均为原封未打开。卖家作为业内人士,且走的中介,不存在发货前故意或者无意打开盒子的可能,物流过程买家陈述收到货物包装完好,所以物流环节也不存在问题;
对买家投诉卖家所发货物其中一瓶盒子打开的事实不予认定。
三、本仲裁结论下达后七日内,将按仲裁结果将货款分割打入各自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