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交易案例中:
按社区制度,跟帖确定效力大于电话确定效力。
如买家跟帖为“要了,确保高度!”,那么卖家必须同此买家交易,否则将会违反社区制度。
《淘酒社区买卖双方交易行为规》第七条:
卖家发交易帖即视为开始销售,如还有其它渠道达成销售的,应及时在帖子里注明。没有注明的,第一个无条件跟帖确定的买家视为成交对象,卖家须给予供货。否则扣除卖家信誉值2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并在“曝光台”公告。
本案买家跟帖的语气为“预定”,并非为无条件确认。
买家“预定”后如果放弃是不追责的,但是确定“要了”而后又放弃是要追责的。
根据权利、责任对等的原则,卖家没有选择跟帖买家并不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