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引用第2楼酒柜于2010-11-11 11:28发表的 : 我记得我原来为网站制定的“酒品交易程序规范”里面这些东西都有规定。比如:买卖双方确认交易后,买方几日内打款,卖方几日内发货,超过期限卖方可以另卖别人,买方可以选择是否收货、、、等等。非常明确。 只可惜那些规定不知不觉地也就消失掉了。
引用 引用第1楼君子如兰于2010-11-11 09:57发表的 :守约得有个限度,比如跟帖要我的酒,我确认了,开始守约等侯中介发货通知,3天?5天?我发短信询问能否履约,10天?...抱歉!卖家要资金运转,必须出售了.
引用 引用第12楼zhanglidan于2010-11-11 23:43发表的 : 既然有时间发短信,为什么不能在帖子下面直接确认一下呢?
引用 引用第13楼醉酒临风于2010-11-11 23:51发表的 : 对!卖家需要资金运转才是主要、本来发货来回时间就够长、如果买家再延长交易期!说实话我一般是不会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