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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关于对“君子如兰”予以淘酒社区永久禁入的通告!
一不小心着了老酒的魔,我将乐行其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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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楼  发表于: 2012-02-27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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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平心看待吧,要是有错不惩,淘酒网将无立身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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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楼  发表于: 2012-02-27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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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人适合饮酒,不适合卖酒!司马当垆也是为了重做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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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楼  发表于: 2012-02-27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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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和人情是两回事,这2个概念如果搞不清楚,啥也别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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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擅长:80、90年代的郎、剑、董、五、泸、汾和江苏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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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楼  发表于: 2012-02-27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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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从这次事件看出两网最根本的区别
大部分人明白,还有很多人装不明白
以后,不要有任何侥幸心理了
另,建议非中介交易,社区不负责处理,有限的精力放在范围内!
洒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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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楼  发表于: 2012-02-27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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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第91楼沙沙于2012-02-26 23:22发表的  :
致:梦版,
     首先感谢你的帮我讨回公道,但是我在此事件中利用舆论妄下结论,才导致君子如兰做出最偏激的回应,我应该和君子如兰接受一样最严厉的处理,我也应该被驱除出淘酒,特此我退出淘酒网....
         希望淘酒能在梦版的带领下更上一层楼.....  



致沙沙:
    整个事件,我没看出你有明显过错,主张自己的权利也是有根据的,也没有“妄下结论”。更何况,最后你还真诚的道歉了,对如兰,对只藏不喝,对大家。
    因此,你不必自责!!!
    如兰在此次事件中的表现,想必出乎大多数酒友的意料,还是那句话:性格决定命运!作为卖家,作为一个心智成熟的成年人,应该有些承受力的。否则,离开,或许对他也是一种解脱。
    沙沙,希望你不要离开你深爱的淘酒,你是我们最爱戴的流氓!!!!
        

       纯属一家之言,说错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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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楼  发表于: 2012-02-27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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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最坏的结果终究还是发生了,个人觉得对于如兰来说未必会是件坏事,如果能懂得吸取教训改变一下自己处理一些事情的方法,因为人生以后的路还很长,吸取小教训是为了今后能避免大错。对于大家来说,都敲响了警钟。对于网站来说又一次体现了公正严明的作风。但是从中值得大家反思的问题却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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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楼  发表于: 2012-02-27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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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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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楼  发表于: 2012-02-27 10:36

Re:回 48楼(丰子)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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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第49楼小河南于2012-02-26 14:31发表的 回 48楼(丰子) 的帖子 :
兄错了,你看看当事人的帖子在说啊,,,如果真是好卖家,,售假了怎么不退款,,,看看44楼当事人的说的。刚开始觉的对如兰兄惩罚有点重,后来想想一点不重,,一个经常混迹论坛的人难道鉴别不出来五粮液的真假么,,这有点说不过去啊去啊。就算看不出来真假也没有让别人鉴定,,后来人家说假的,,如兰兄也没有和买家道歉,,沙沙的钱退了但是妙手仁心1976 钱没有退啊。如兰兄肯定知道后果了。为什么不退钱,,鄙视下,,,,,,,,,,


 由于工作较忙的原因,近期对坛子的关注难免少了,就此整件事情的经过我也不太了解,只是走马观花的看了一下如兰跟 “沙沙”交易的帖子,心里难免有一些悲凉!我跟如兰兄交易过几次,感觉挺好,今天出了这样的事,一声叹息!!!!......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在悄悄的、潜移默化的使我们改变!保重吧,如兰!保重吧,所有喜欢酒的兄弟!
操!!说这些干嘛,“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消万古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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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楼  发表于: 2012-02-27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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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严格执行社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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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楼  发表于: 2012-02-27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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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都在改变,唯一不变的人的贪婪的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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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楼  发表于: 2012-02-27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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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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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把三大炒上天    谁砸在手里也不合适  13256887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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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楼  发表于: 2012-02-27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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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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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楼  发表于: 2012-02-27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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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第60楼烟酒不分家于2012-02-26 15:39发表的  :
有一点搞不懂:裁定结果出来后从没见过君子如兰对买家道歉的一句话 , 可也没几个人对他提出谴责 反而同情、惋惜的多

同感,我也觉得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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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楼  发表于: 2012-02-27 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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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梦版英明,这个决定一年半以前就应该做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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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楼  发表于: 2012-02-27 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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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有了规矩,就按规矩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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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楼  发表于: 2012-02-27 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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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楼  发表于: 2012-02-27 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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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第84楼沙沙于2012-02-26 22:55发表的 :
看问题不能只看表面.......
  
    君子如兰的,媚、傲、顽,深刻体现了中国文人性格,当初我的咄咄逼人和利用舆论极大的伤害了他的自尊,他最后选择了最偏激的方法回应此事件.....
    梦版虽然帮我讨回了公道,但是并非我赢了,其实我和君子如兰都输了......


沙沙,你的所作所为,我用一个“纯爷们”来概括。
如果我的言论,有些酒友不认可,我表示遗憾。
我欣赏如兰的才情,但却并不赞同他的做法,这完全是两码事,请大伙不要混为一谈。
再大奸大恶之人也有其可爱的一面,况且如兰真的只是一个感性,自负,要面的一个人,真的与奸诈扯不上关系。他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了千夫所指的代价。这对一个清高的文人打击是多么的致命。
固然,整个事件,他是百分百的错误,也应该出来给大家诚恳道谦并积极善后,但他没有做到,我曾经站内短信与他交流过,但没有得到明确答复,我也表示失望。
整个事件当中,两位当事人:沙沙与妙手仁心1976两位仁兄都表现得极为大度与得休。其他的酒友也可以暂停谴责了。
杀人不过头点地,对他人多一些宽容吧。
[ 此帖被酒妹在2012-02-27 15:21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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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楼  发表于: 2012-02-27 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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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既往支持梦版。君子知错不改非君子所为,何必趁一时之气毁一世英明?在动车上一声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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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楼  发表于: 2012-02-27 13:20

回 39楼(心醉)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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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兄的提醒,这点酒妹自认为还是能够分得清楚的


回14,39,78,79楼的兄弟
如果酒妹在13楼的发言让您在阅读的时候理解困难\产生歧义------,酒妹深表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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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楼  发表于: 2012-02-27 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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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梦版,这是我们这些纯买家信任淘酒的原因,也是淘酒的魅力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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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楼  发表于: 2012-02-27 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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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就是错了,不承认还狡辩。中国现在这样的人太多了,没担当,推责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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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楼  发表于: 2012-02-27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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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网“真”理宛如千万杯酒略过五脏六腑百般滋味难以名状!
别人贪婪时我恐惧,别人恐惧时我贪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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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楼  发表于: 2012-02-27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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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如兰,深感惋惜;对淘酒,拍案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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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楼  发表于: 2012-02-27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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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他的帖子后面很多支持者啊,看来马甲真的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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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知,相敬  河南洛阳牡丹甲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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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楼  发表于: 2012-02-27 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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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一声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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