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天津的,刚开始接触老酒这个东西,对于此贴,谈点感想,纯属交流。
我觉得楼主有点以偏概全,是对天津酒友的一种歧视。楼主的做法,与古代的“保长”“连坐”有何区别?
天津地区出现个别的售卖假酒的,他们代表不了天津的所有酒友,全国任何一个地方任何一个城市里,都有好人和坏人之分,难道一个人好人要证明自己是好人,非得叫上其他的两个好人来证明自己?
在老酒这个行当中,所有人都是在摸索,它并没有固定的行业规范和自律组织,出现酒友售卖假酒,也许这个酒友并不知道他所售的酒是假酒,出现这种情况,过而改之,有何不可?要是一直售卖假酒的,网站发现,可以处罚到底,甭管天津的、北京的、东北的、南方的,网站众酒友全都支持。
但仅仅是因为天津个别酒友售卖假酒,就将所有天津的酒友都盖上了一个“可能售卖假酒”的隐形帽子,这是不是一种歧视?
纯属交流,不喜勿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