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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caomou 兄质疑,此处一并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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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9-11-20 22:02

caomou 兄质疑,此处一并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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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提醒: 本帖被 梦的传奇 从 交流议事 移动到本区(2011-09-20)
对不起,今天我在外地出差,上网不太方便。
我认为caomou兄可能还没有真正看明白:
1.潇哥义卖,先后多次声明:已经通过电视台结对资助三名学生,连续三年,今年是第四年。本次义卖,就是延续第四年的资助。此类正式活动,都是当地青少年基金会所搞,理应备案。这样的事,再不正规也会有个凭据吧!
2.这么一个让大家奉献爱心的慈善活动,没有任何可以证明的东西,公众质疑是正常的,潇哥有义务配合举证,而且这也是成年人在这个社会要遵守的基本游戏规则。如果明天再来个张三说是为“残疾人基金会”募捐,除了表达自己一片爱心外没有任何可提供的,钱还要都自己收走,大家是否要继续捐?网站是否也要积极配合,谁有质疑就会戴上没有爱心的帽子?
3.一件事情,已经引发公众质疑,作为一个平台,是不是就应该视而不见?作为一名管理员,是不是就应该装聋作哑?难道大家心中的平台、管理员应该是这样的吗?难道核实一个大家的质疑也有错吗?
4.如果你了解整个过程,你就知道:本次走到外调地步实属无奈,当事人的拒绝配合、包括当事人在内的各种不同的声音,再包括你今天的质疑,是必须有个结果的。如果没有个结果,也可能对当事人是个伤害,也可能对公众是个伤害,也可能对网站是个伤害。所以请大家放心,真的假不了,假的也真不了。此事一定会给大家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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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9-11-20 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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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09-11-20 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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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老大你错了。
我不想逐条回复,我只讲一个简单的道理:一个在本论坛交易多次的资深(可能是吧,我来的晚,只看近两个月的活跃程度而言)会员,犯得着为了总共几千元的销售(还包括成本。按有的人说是多卖了价钱。但即使多卖能多卖几个钱?况且很多网站搞得类似活动都是拍出的价钱比市场高呀!)去编造故事么? 且不说钱,你们让捐款者自己拿证据的做法算怎么回事?让你们这样做你们愿意么?人还要不要脸面了呀?不要告诉我酒柜和国际惯例的证据,他们是后来参与论战者,与当事人不一样。
我在这里批评梦老大了:
这种事情从一开始你就不该直接掺进来。
你可以直接禁止,可以搞个马甲出来试试风,等争得差不多了再表态。
您这样的做法,说实话,做网友行,做版主管理员真不行。没看到很多人都闭口了么?
再这样慢慢的真的没人了~~~~

因有损哥们情谊,建议阅后删除。 
[ 此帖被caomou在2009-11-20 23:02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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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09-11-20 22:58

回 2楼(caomou)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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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错和不错,你很快就会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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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表于: 2009-11-20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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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先生有义务解释表白是毫无疑问的。献爱心是很体面的呀,真献爱心了就是自吹自擂也是毫无可指责的,做好事而躲躲藏藏是国人的愚昧思想观残留 。反之,公众有疑问不足为怪,是合理的,因为社会上就是有好多假的哟,难道某人做事天生就无可置疑? 哈哈,无故不解释表白,人们恰恰可以合理推断为有猫腻,甚至是做贼心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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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表于: 2009-11-20 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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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第4楼hzwhzw于2009-11-20 23:00发表的  :
,潇先生有义务解释表白是毫无疑问的。献爱心是很体面的呀,真献爱心了就是自吹自擂也是毫无可指责的,做好事而躲躲藏藏是国人的愚昧思想观残留 。反之,公众有疑问不足为怪,是合理的,因为社会上就是有好多假的哟,难道某人做事天生就无可置疑? 哈哈,无故不解释表白,人们恰恰可以合理推断为有猫腻,甚至是做贼心虚


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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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表于: 2009-11-20 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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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感,当今社会,正义感是个奢侈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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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表于: 2009-11-20 23:13

回 3楼(梦的传奇)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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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就静观事态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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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表于: 2009-11-20 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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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都没错!错的是现在这社会风气!
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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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表于: 2009-11-20 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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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老毛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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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表于: 2009-11-20 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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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观双方当事人均无过大不良记录,在下做一次和事老,建议此事还是就此打住吧,以大局为重,握手言和,争则两伤,和则双赢,双方幸事既淘酒网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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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表于: 2009-11-20 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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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透一个人比鉴别一瓶老酒要难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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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表于: 2009-11-20 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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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第4楼hzwhzw于2009-11-20 23:00发表的  :
,潇先生有义务解释表白是毫无疑问的。献爱心是很体面的呀,真献爱心了就是自吹自擂也是毫无可指责的,做好事而躲躲藏藏是国人的愚昧思想观残留 。反之,公众有疑问不足为怪,是合理的,因为社会上就是有好多假的哟,难道某人做事天生就无可置疑? 哈哈,无故不解释表白,人们恰恰可以合理推断为有猫腻,甚至是做贼心虚


我认同此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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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发表于: 2009-11-21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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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来我一直关注淘酒的热门贴关于潇哥希望工程捐款一事:
各会员也都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和质疑,我也从未对此事表态过,
的确好多事很难断定,捐款的初衷肯定是得到大家认可的,更得到
淘酒管委会的肯定,从梦版的说明和暂停的言语中大家应该能看懂,
梦版更为了让大家正确的判断,给大家一个真实,进行了一些调查,
管理层的这样举动也有会员提出了异议,个人觉得在没弄清事情来龙去脉
前暂时停止义卖是正确的是很有必要的。
我多次提出淘酒是大家的淘酒,没任何地域的划分,欢迎各地的会员一起
参与论坛的管理和改进,近来收到不少热心会员的短信,在我看来淘酒没任何
的“帮派”,只有正义,酒友是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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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生梦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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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发表于: 2009-11-21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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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个态:
作为消费者,或者说酒友;梦版做法是为大家好,为社区好,无可置疑!担心以后大家都拿个幌子来(或者高价)拍卖,你说吃亏的是谁?不论谁高价不高价拍到者,至少他的爱心受到欺骗!现在的社会,连爱心都欺骗的,是最无耻的最没道德的。好比上海的钓鱼事件!搞得路上遇到需要帮助的人没人敢出手了!

作为网站管理者或者说经营者,从好的方面来说,是为了社区的干净与单纯;从坏的方面说,会得罪不少人从而使网站的人员流失。当然,轻重只有梦版衡量了。

作为当事者,如果事件结果是真实的。也会觉得寒心的;当然如果不是真实,肯定也不会出现在这里了。

所以梦版其实受伤害是最大的,建议支持下梦版。不论结果怎么样都会得罪当事人而给淘网造成一定影响。最后结果是一些不良卖家各个消失,或者要来社区的卖家,除非底子非常干净,要不然就得有非常大的勇气。哈哈

看完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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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发表于: 2009-11-21 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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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缸兄和艺半天下兄都是正直的人,说的也很客观公正。
但是,纵观事态的发展,这个小小的事情从一点小质疑最后发展成一场闹剧,这其中没有“推手”么?有人把自己的个人恩怨喜恶融入到这个事件中,推波助澜兴风作浪,半道有自找台阶预留退路,我相信明眼人都能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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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发表于: 2009-11-21 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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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事情本来很简单,不要非往复杂方面去想。
潇哥一开始要卖酒捐款给希望工程——简单
潇哥后来又说是自己帮扶大家资助——简单
潇哥自己帮了3年动员大家帮第4年——简单
有人让潇哥拿出已资助学生的依据——简单
潇哥愿意卖有人愿意买就算献爱心——简单
怕出意外引起不必要麻烦梦版暂停——简单
潇哥献爱心想动员大家一起参与很正常
有人质疑议论纷纷梦版叫暂停也很正常
真么会牵扯到帮派恩怨借题发挥?
真么会影响到有人走有人来网站经营?
简单之事想简单它也简单
简单之事想复杂它更复杂、、、、、、
管理员注:已提交资料通过实名认证;《中国藏酒协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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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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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发表于: 2009-11-21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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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说无益,不如不说!
像现在这样吵来吵去,对个人无益,对网站无益,何患何得!
无凭无据,何以服人!
等大家都拿到了足够证明自己的证据,
再来理论岂不更有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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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发表于: 2009-11-21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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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在单位上班的人,每年都会摊派上些捐款.以我为例,正常年景在1500元左右,2008年还多了1500元.这些都是有凭证的.
就算我出示这些凭证,难道我就可以在淘酒网高价卖酒,让酒友替代我完成捐款指标吗?
我是没那么高尚,主动去结对子.我能做的只是按要求交捐款,而且没有丝毫不满.不知我这样的人是否有权评价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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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发表于: 2009-11-21 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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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死我都不信,做事历来高调的人,会默默的做好事不留名或者不张扬,这违背人类性格学的自然法则。大家在生活中见到过特例?
躬逢胜饯,童子何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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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发表于: 2009-11-21 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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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2楼caomou于2009-11-20 22:54发表的  :
我认为老大你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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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这里批评梦老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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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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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楼  发表于: 2009-11-21 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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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没上网.一来一看是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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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楼  发表于: 2009-11-21 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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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三年捐助三名失学儿童是否真实原是潇哥个人的事情,但由于潇哥用作“义拍”的广告词,潇哥有排除虚假广告嫌疑的举证责任。

我认为即使最后潇哥证实前三年捐助了三名失学儿童,也不能掩盖潇哥的问题。如果最后发现前三年捐助与事实不符的话,那么伤害最深的是那些明知有问题仍力挺潇哥的人,因为那是他们在此事件中最后一根良知稻草。

重复一下潇哥的问题:
1,出尔反尔,最早发贴是捐希望工程,没有特定条件和对象,确认是本网社区后续操作;
2,偷梁换柱,以义拍的名义实施高价卖酒(远高于潇哥的正常报价);
3,知错不改,在众多质疑声中不认真对待,还冒犯梦总和持批评意见的网友。

质疑的理由是基于有目共睹的事实,替潇哥说话的人却都有意回避这些问题。试想,一个在这件事情上出尔反尔、偷梁换柱、知错不改的人,你凭什么要别人相信他?又凭什么反对别人对他的质疑?
当然,你有替潇哥歌功颂德的自由,面对事实,甚至梦版的调查结论出来,你仍有这个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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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楼  发表于: 2009-11-22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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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15楼caomou于2009-11-21 12:31发表的  :
酒缸兄和艺半天下兄都是正直的人,说的也很客观公正。
但是,纵观事态的发展,这个小小的事情从一点小质疑最后发展成一场闹剧,这其中没有“推手”么?有人把自己的个人恩怨喜恶融入到这个事件中,推波助澜兴风作浪,半道有自找台阶预留退路,我相信明眼人都能看出来!!!!

我怎么就看不个人恩怨,caomou兄,谁跟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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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楼  发表于: 2009-11-22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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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omou有多大?经历过“文革”吧?
阶级斗争的观念还很浓厚。别人看不出来的恩怨他能看出来。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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