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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交易案例:南山逸人是否属于交易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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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楼  发表于: 2010-12-09 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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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酒的制度建立一定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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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楼  发表于: 2010-12-09 0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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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第16楼老酒刘于2010-12-08 21:13发表的  :
个人认为,买家可以在卖家发货之前,随时可以取消交易。不管什么原因

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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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2012年3月因强迫买家直款交易被终止交易资格,社区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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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楼  发表于: 2010-12-10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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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买家以卖家在它网有不良记录为由,单方面取消交易是不恰当的。
第一、任何一个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都要对自己的言行负责;既然与卖家达成约定,不管卖家以前有任何不良行为,都不代表本次会出现此类问题,因此不影响本次履约,唯一需要吸取的就是:如果对一个人的过去很介意,那么今后下单前做好调查功课。另外中介也给买家提供了安全保障,货物到手无法确定的也可以寻求网站帮助,所以风险系数应该非常小;
第二、淘酒社区的安全保障制度应该是相对比较健全的,处罚也是比较严厉,“在淘酒不讲信用寸步难行”应该是卖家们的共识。敢在在淘酒交易的卖家,主观上想骗人的概率非常低。因此在淘酒的交易安全系数是很高的。既然人家在淘酒没有不良记录,并且你也是在淘酒交易,应该以淘酒制度为准,以在它网有不良记录为由拒绝履约是说不过去的。
第三、买家至今也没有举证卖家在它网有什么劣迹,应该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对卖家也是不公平的。俗话说,要想公道,打个颠倒!本案的买家同时也是卖家身份,如果你作为卖家遇到这样的买家,你会是什么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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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楼  发表于: 2010-12-10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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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例并不是刻意针对谁,只是恰巧有这个事,借此做个普及制度教育:
既然大家在淘酒网交易,那么管理层就要维护好每一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再次提醒:
1、买家跟帖确定并被卖家确认后,视为达成约定,任何一方单方面取消约定都需要征得对方的同意,否则视为违约!如果对方不同意并投诉,违约方将会被扣除信誉值,第一次1分,第二次2分......以此类推,并记入公开的诚信档案。
2、卖家发布无条件限制的交易帖,如有买家第一时间满足卖家要约、卖家却拒绝交易的,视为严重违约,扣除信誉值2分,记入公开诚信档案,并在曝光台曝光。
另外,此两类都为自诉请求——也就说:只有一方当事人投诉,管理层才会处理,而且查证属实就一定处理!
本次案例:买家作为淘酒新人可能还不适应此类制度,卖家也表达了可以原谅的态度,可以视为双方达成和解,因此就不做任何追究。
社区出现过买家反悔被投诉扣分的例子,并在他本人公开信誉档案中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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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楼  发表于: 2010-12-10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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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单位,有人偷东西领导不管,不偷的人就会觉得很亏,于是大家都成了小偷;有人偷东西领导给予严惩,不参与的给予表扬,想偷的也会成为君子!


---------------------------------------------------------------制度很重要,落实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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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楼  发表于: 2010-12-10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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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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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楼  发表于: 2010-12-10 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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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第16楼老酒刘于2010-12-08 21:13发表的  :
个人认为,买家可以在卖家发货之前,随时可以取消交易。不管什么原因


专业和成熟的交易网的规定是:买家在未支付前,随时可以单方面取消交易。不管什么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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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楼  发表于: 2010-12-12 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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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第13楼酒柜于2010-12-08 14:12发表的  :
已经确认交易的酒任何一方擅自取消交易都是不大好的行为。
但是,如果双方协商好的,也可以实行。
卖方:严禁确认后毁约。除非能证明发生特殊情况——酒意外(损坏失踪等)。
买方:在不影响卖方利益情况下,确认后经卖方同意可以取消交易。其实很小的理由就可以——相不中这酒的品相,其中有一瓶有点、、、、、、。与卖家一协商就可以了。
但是,这一宗交易里面买家说的是卖家在别的网上有不良记录。这就不好说了。
.......





和谐和谐,买家若无根据道歉,不要在这个事情上纠结了,有变相强卖的味道。
做老实人,卖便宜酒,电话18937592888QQ:806670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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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楼  发表于: 2010-12-12 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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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卖家,只有理解“客户是上帝”这句话,就不会在意买家偶尔的爽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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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楼  发表于: 2010-12-12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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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哪一方爽约,最起码也是一种过分随意、不太负责任的表现形式。
作为网站管理层,不可能严管一方,纵容另一方,尽可能责任权利对等。
具体到当事人,已经明确表示:这种情况属于自诉形式,一方投诉才会处理!
如果一方不在意,那么就不会出现什么争执,管理层也不会有什么意见。就像生活中有人欠你钱不还,你无所谓,那么法院也不会非判给你。
从这个制度引申意义上讲:
既然自己爽约,起码得有点歉意,做好解释赢得对方的理解应该不是什么难事,这样就不会出现到了信誉扣分的地步。如果把风气引导成为:买家爽约很正常的,卖家说了不算就不行!那么淘酒社区所推崇的“公平、公正”管理理念就会陷入尴尬境界。
搞清这个理念,就好表达自己的观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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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楼  发表于: 2010-12-12 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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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引用第17楼快乐酒虫于2010-12-08 21:26发表的  :
个人认为,买家可以在卖家发货之前,由于某些合情合理的原因和卖家协商取消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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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楼  发表于: 2011-10-27 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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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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