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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打假者连买18瓶假茅台 双倍索赔未获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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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11-28 06:53

打假者连买18瓶假茅台 双倍索赔未获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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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28日02:31北京晨报
晨报讯(首席记者 王彬)消费者在吃饭时发现饭店销售的茅台酒是假酒,于是又买了17瓶,申请双倍赔偿。不过,这种“王海式”的打假方式,并未获得法院的支持,海淀法院判决饭店退回全部货款,但只赔偿一瓶饮用的茅台酒的价款。

张先生在白云饭店就餐时饮用了一瓶1488元的53度贵州飞天茅台酒,饭后又购买17瓶酒并送至工商所进行鉴定,经鉴定,张先生购买的酒并非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工商所对该饭店进行检查,发现酒店内尚存有假茅台酒。随后,张先生将该饭店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该酒店双倍赔偿18瓶酒的价值共计53568元。审理中,张先生表示,他在饭店已发现该酒系假酒,一次性购买17瓶就是为了“打假”。

法院审理后认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张先生自该饭店购买18瓶贵州茅台酒,并支付了价款,但该饭店提供给张先生的酒并非贵州茅台酒,构成违约,张先生要求该饭店退还其支付的价款26784元,应予支持。张先生在该饭店购买并饮用1瓶茅台酒,属于为生活需要购买商品,其要求赔偿1倍价款,应予以支持,但其明知该酒系假酒以“打假”为目的购买17瓶酒,不属于为生活需要购买商品,其要求赔偿1倍价款,不应支持。最后,法院判决饭店被告退还张先生货款26784元,并赔偿原告张先生1488元。

■相关说法

法官:明知虚假购买不合理

打假可以,但是不能通过打假谋利,消费者如何把握这个尺度?法官提醒消费者,一方面,我国民商法上的赔偿是以补偿性赔偿为原则,惩罚性赔偿为例外。基于经营者与消费者的不同地位,立法在价值衡量的时候采取了向消费者利益保护倾斜的原则。经营者如出售虚假商品,构成欺诈,则需要对消费者进行双倍赔偿。另一方面,公民应当合理地理解法律、合理地行使自己的权利,不应通过他人的违法行为获利。在明知商品是虚假商品的情况下购买以获取双倍赔偿,不属于合理行使权利,不应得到法律支持。

王海:如此判决不利于打假

知名打假人王海,有过很多打假双倍返还的案例,最知名的一次是1995年,在隆福大厦先购买了2副索尼耳机,后又买了10副,经东城区工商局鉴定为假货。王海向隆福大厦双倍索赔,但商场只同意退赔先买的2副“索尼”耳机,后买的10副“索尼”耳机属于“知假买假”,所以只退不赔,考虑到对方耽误的时间和浪费的精力,同意给200余元补偿金。最终,在拖延了8个月之后,隆福大厦同意赔偿10副假冒“索尼”耳机。

这个案例和张先生的案例极其类似,但结果完全不同。王海表示,张先生的维权并无不妥,并不存在明知虚假仍旧购买的情况,即使发现喝的茅台是假酒,但消费者并不能确认后来购买的17瓶茅台酒也是假酒,“消费者没有判定假货的能力,知‘假’买假也是自己猜测的‘假’,需要相关部门认定。”王海认为,法院应该支持张先生的诉求,维护消费者的利益。“现在的判决结果,不利于调动消费者打假,也不利于敦促商家不卖假货。”王海说,虽然行政部门会对商家进行处罚,但惩处力度远不如消费者的双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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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1-11-28 0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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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新的条例是十倍赔付啊,首都法院,,,,,,,,,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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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1-11-28 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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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之所以有那么多假货,就因为法律制定、执行者是吃屎长大的,才出这些垃圾法律,他妈的并不了解立法的目的,生搬硬套,自己理解法律精神。。。。无语
大汉源与小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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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1-11-28 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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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不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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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表于: 2011-11-28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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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学习不断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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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表于: 2011-11-28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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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在维护做假售假者的利益
仁,义,礼,智,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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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表于: 2011-11-28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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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说的对,消费者没有被赋予真伪识别的最终权限,所以在购得17瓶时候也不一定在法定权限下能依法认定假!法院应该予以依照消费者权益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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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表于: 2011-11-28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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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精髓应该是:除恶扬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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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表于: 2011-11-28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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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他妈的是什么垃圾法官,难道我买几十瓶放在家里慢慢喝也不成?中国的法官都是这种水平?
TEL:13765842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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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表于: 2011-11-28 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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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售假的会越来越猖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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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表于: 2011-11-28 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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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表于: 2011-11-28 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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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酒不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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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表于: 2011-11-28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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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发表于: 2011-11-28 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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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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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发表于: 2011-11-29 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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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那酒店的酒是这个法官提供的。这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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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发表于: 2011-11-29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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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不是没法可依,而是法规太多,法官可以对不同的人套入不同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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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发表于: 2011-11-29 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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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想猛抽这个法官几个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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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发表于: 2011-11-29 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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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第15楼tree_99于2011-11-29 14:09发表的  :
中国不是没法可依,而是法规太多,法官可以对不同的人套入不同的法!


同意啊~
还有些地方欠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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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它,唯喜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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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发表于: 2011-11-30 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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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在中国判例法实行不下去,只能是文件指导,因为文件可以随时变,领导今天说这,明天可以说那,判例法则不一样,今天判了,以后所有类似的案子都要以此判罚,这样的那些领导们就会逐渐缩小自己的手中的权利,因为就个案而言,这个判罚应该说还可以,个人闲谈,切勿上纲上线,,,谈酒重要,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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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得意茶当酒,人生失意酒当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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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发表于: 2011-12-02 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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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发表于: 2011-12-02 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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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跟他讲法律,他跟你谈政治 你跟他谈政治,他跟你讲民意, 你跟他讲民意,他跟你耍流氓 你跟他耍流氓,他跟你讲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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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一定经常上网,有事请电话联系,谢谢!☏:1570301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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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楼  发表于: 2011-12-11 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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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假斗士    建议有关方面 提供基本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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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楼  发表于: 2011-12-12 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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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楼  发表于: 2011-12-14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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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酒从法官鼻孔里灌 让丫瞎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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