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引用第26楼skyshuwei于2011-07-14 13:28发表的 回 25楼(酒妹) 的帖子 : 人美说话也漂亮
引用 引用第32楼老酒多多于2011-07-14 15:15发表的 :不论谁对谁错请大家尊重他人的个人隐私权,即便是对罪犯也得采取合理合法的强制措施。请不要用网络暴力解决问题,这么一个小问题,大家不理不就完了,有必要搞这么严重吗?在做之前请思考下面的问题:.......
引用 引用第36楼藏酒馆于2011-07-14 18:08发表的 :刚收酒回来。我是保定的,那张照片是帮一个网友上传的,不是我的酒。请大家再看看我的其它贴子。
引用 引用第42楼厚德载物于2011-07-14 19:23发表的 :凡事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再说一诺酒友虽然标价有时有点幻想症,但总算不得罪该万死,给人留条谋生的路何尝不是一种美德?按照楼主的逻辑在烧酒网最负盛名的***应该被枪毙五分钟了 我想为故事的主人公求个情,也希望藏酒馆 酒友以后好自为之。古人贵朝闻夕死,况且藏酒馆 酒友还有很多机会可以赢得大家的喝彩。
引用 引用第44楼醉酒临风于2011-07-14 19:31发表的 :老兄、我的逻辑怎么了?
引用 引用第45楼厚德载物于2011-07-14 19:47发表的 :我当然不是质疑朋友的逻辑。我感觉梦版当时对一诺酒友做出这样严厉的处置方案应该是有苦衷的。http://www.jiujd.cn/read.php?tid=20114这个帖子迄今为止看过的人也有接近200人,总版主和管理员享有查看IP的权限又怎会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