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引用第23楼心在翱翔于2012-01-02 13:24发表的 :
有单走遍天下 无单寸步难行 店大欺客 客大欺店
今天处罚他的时候,我就想到了你,你果然又出来说了。
那咱就再说说:
你参加拍卖最后中拍,因为卖家说让你承担中介费,你就拒绝交易,卖家积极纠正,你仍拒绝。
请问你:卖家违反了社区制度第几条?处罚是什么?
你违反了社区制度第几条?处罚是什么?
按你们这些理论,其实你们在生活中杀人都是正常的,因为对方让你不爽了。
搞不清你们到底是思维混沌还是故意迷糊,如此简单的道理还需要如何解释?
如果你上次理由成立,那么这一条:
十三、拍卖贴开贴后卖家不得在设定时间内随意提前终止结贴,如有买家应贴必须成交,规定时间内价高者得。否则视其情节轻重给与扣除信誉值5-10分、记入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终止交易资格;拍卖结束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交割义务的,扣除信用值15分,记入诚信档案。 今后还能执行吗?
如果中拍者都这样告诉我:图不清、文字描述不规矩、和此人谈话不爽,,,,,所以拒绝交割,纠正也不行!这些理由和你的有什么区别?
难道你让我把这一条再分解成10多条,把这种违规的形式再分成若干类?!
别人的违规不是你践踏社区制度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