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新闻,假的。
深圳警方否认一男童影响公务被撞死 称暂不追责2011年04月29日 01:04
来源:新快报 作者:戴晓晓字号:T|T79人参与6条评论打印转发
龙岗警方辟谣:网友微博包装旧新闻,与事实不符
新快报记者 戴晓晓 实习记者 张国锋
“他在影响我执行公务!”“2岁半男童影响公务被撞死。”这两句话在最近的微博上出现频率极高。微博内容称龙岗一民警在轧死一名男童后高喊“他在影响我执行公务!”但新快报记者调查后发现,这句话纯属虚构。目前,龙岗警方已经在官方微博上发布了辟谣信息,龙岗警方表示,暂不追究造谣者法律责任。
微博上添油加醋
近日,“他在影响我执行公务”成了微博上极为火热的一个话题。新快报记者发现,涉及到这句话的微博话题已经超过了400条。微博内容大致称,13日下午,深圳龙岗医院宿舍楼下,一名两岁男童在玩耍时,被一辆巡逻警车的前轮轧过,警车没有停下,后轮又碾过男童的身体,开车的民警大喊“他在影响我执行公务。”微博还配有事发现场图片,图片上还有“他在影响我公务”等字样。
新快报记者通过调查证实,微博上所说的事件,其实是发生在今年1月13日的一起交通事故。当天下午2点多,在深圳龙岗区横岗街道六联工业区14号宿舍A栋一小店门口,六约派出所的一名巡逻民警在启动警车时不慎将一名两岁男孩撞倒在地,经120现场抢救无效死亡。新快报记者回到事发现场调查得知,当时该民警并未说“他在影响我执行公务”一言。
这句狠话在微博上被转载了数千次,有部分网友对此事真实性提出了质疑。在众多“誓死揭露”的声讨当中,有网友称,若该民警当时真口出此言,早被媒体揭露报道了,不会等到现在。
警方称暂不追究责任
事件发生后,龙岗公安分局官方微博“龙岗警营”立刻发布了辟谣微博,表示该民警从未说过如此“低幼”且“有噱头”的话,“这点家属和周围群众可以见证。”
“我们不仅要通过微博辟谣,还要在平面媒体上辟谣!”龙岗公安分局指挥处副处长占小明在谈到此事时称,事件发生后,肇事民警就已经被交警带走不在现场了,而且当天下午,龙岗分局就跟交警部门共同举办了新闻通报会,对此事进行了交代,全权交给交警部门处理。新快报记者赶至横岗交警中队核实情况,得知肇事民警与男孩家属的确达成了协议,事情早已解决。
负责在“龙岗警营”官方微博发布信息的该分局警员张东山告诉记者,近段时间,有部分造谣者利用类似手段对旧新闻进行炒作,让别人误以为是最近发生的新闻。他认为,这起交通事故发生后必须处理,但不应该做失实的渲染。“目前,通过平面媒体和网络媒体的辟谣,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挽回了事件的影响。”占小明在接受新快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由于此事的影响有限,暂时保留追究造谣者责任的权利。一旦事情影响扩大,将有可能采取相应手段,让造谣者负起相应的法律责任。
律师说法:造谣之人应予处罚
“现在造谣事件中,针对公务员和司法人员有一种增多趋势。”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永平表示,如果网友散播“假新闻”的情节属实,那么这起事件中,造谣者存在情节比较轻微的诬告行为,应承担治安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公安机关对诬告者可处以警告和罚款,情节严重者可处以行政拘留5天至7天,以起到警告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