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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这次买酒、卖酒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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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楼  发表于: 2010-11-03 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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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楼 说的真好
和你的名字一样啊





梦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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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楼  发表于: 2010-11-03 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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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乐对瓷汾最有发言权
我不是有86-87楼的发言我还不会说话
太气人的话卖家的信誉难道就这样被践踏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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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楼  发表于: 2010-11-03 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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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仲裁机构结果出来再争论吧,现在这么群情激奋的,是不是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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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楼  发表于: 2010-11-03 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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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不重要,已经退货了
这种方式有待推敲
那位朋友的言语欺人太甚
淘酒就这样随意践踏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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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楼  发表于: 2010-11-03 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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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酒能有现在的情况
都是靠那些信誉卖家和买家辛辛苦苦建立起来的
多少的酒网在亢奋中消沉
淘酒谁之努力大家有目共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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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楼  发表于: 2010-11-03 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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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这几瓶竹叶青是麻袋的,这事与飞狐无关,是我让退的。
等麻袋收到货之后我会给你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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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楼  发表于: 2010-11-03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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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的做法有欠妥当,一年老酒在途中的消耗很大,
来回的退货风险加大,大家熟悉的乐乐退酒碎了,律师收到的酒碎了,
烧酒的五瓶茅台碎了,都是今年发生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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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楼  发表于: 2010-11-03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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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那些在路上消耗的好酒,只有一句话“太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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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楼  发表于: 2010-11-03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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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第105楼鸿侠于2010-11-03 19:58发表的  :
原来这几瓶竹叶青是麻袋的,这事与飞狐无关,是我让退的。
等麻袋收到货之后我会给你个交代。

这不就得了嘛。。。明摆着的,,
下家不满意只能退给上家、、、这买卖,,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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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楼  发表于: 2010-11-03 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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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一句话,某些上家下家代理人之类的,之所以能做出某些欠妥的事情,也就是因为钱是在关系人手里,所以才是无忌惮,如果是现实生意,他敢这么做

...................哦对了,不要说现实生意了,哪怕是淘宝交易的,也绝对不会出现这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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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楼  发表于: 2010-11-03 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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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都退了大家就偃旗息鼓别再争论了.纵观这几次争论事件,都是对淘酒人气的重大打击.我是个买家,但最近也卖过几次酒,知道卖家的不易,希望买家以后买酒多考虑.无论作为买家卖家,我的原则,只要酒不假,一律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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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楼  发表于: 2010-11-03 20:49

回 99楼(快乐酒虫)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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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话我也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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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楼  发表于: 2010-11-03 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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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第96楼穷光蛋于2010-11-03 18:12发表的  :
我再次说明我是买家,但大家也要为卖家考虑啊!
大家都知道野蛮的装卸的快递物流,卖家的压力肯定比买家大。
飞狐兄这次的退酒你作为资深的玩家肯定有所欠缺,
梦版的说法也很合理,但论坛是大社会,卖家需要自己的信誉,
难道买家就不要自己的信誉了吗?
.......





这才是真正的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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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楼  发表于: 2010-11-03 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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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99楼快乐酒虫于2010-11-03 18:32发表的  :
酒既然已经退了,多说无益。
个人认为卖家为证明自己清白的行为应该得到支持和理解。。。。。。毕竟卖家是靠信誉生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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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楼  发表于: 2010-11-03 21:07

回 110楼(茅台好酒)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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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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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楼  发表于: 2010-11-03 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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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大笔酒运来运去也还真是麻烦的    
汾酒的味道有些特别的,应该好分辨的,以我个人猜想的话,假的概率很低的,这酒也不贵,有这精力造这假酒不如搞茅台和五粮了
创造奇迹  相信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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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楼  发表于: 2010-11-03 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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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第84楼酒逢知己一杯多于2010-11-03 12:00发表的 :


我觉得你这样的说法很不能服众啊,
我一一给你回答
首先买家这样的要求,凭的是什么呀,是因为买家很牛还是因为他没有把酒网放在眼里,过他眼即可,这话说的也太霸道了吧,这不是在藐视社区吗?还要中介,还要管理干什么?你竟然还支持他。(说话过分点,是因为被你的话给气的,你竟然支持这样的买家以这样的要求在酒网上
.......

作为管理员,我只能依据社区制度解释,是尽量不能带有个人感情色彩的。公众瞩目事件,是不可能偏袒一方的,你我他之间,不过是几次电话而已,如果真要我偏袒的话,是最应该偏袒你的,个中原因你应该明白。
给你举个例子就好理解了:
国家对家用电器的三包期为1年,但有个买家说:我要求保2年,卖家如果供货,就证明其认可买家的额外提出的要求,那么就必须给买家提供2年质保。
制度是个底线,有人愿意抬高标准,只要合作方没有意见,社区是不反对的。
就比如:制度规定,一些小的问题卖家可以拒绝退货,但是就有卖家承诺:无条件退货!你能说他违反制度吗?
这件事情中,飞狐的事先声明内容,是超越制度的更高标准,但是大家并没有表示异议,并且愿意供货。
飞狐提出退货,卖家们并没有拒绝,不管出于什么考虑,都代表是双方已经达成退货协议。
对退货中的真假判断不认同,卖家的这种极强的荣誉感是很难得的,理应得到支持。
事情已经发生,多说无益,对本次事件中的问题多加思索,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才是正理。
不惜千金买宝刀, 貂裘换酒也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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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楼  发表于: 2010-11-03 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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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作为买家,以一句“真假不论,过眼即可”作为收购标准,虽然道理上无可厚非,但实际操作中作为退货依据太笼统,也牵强,特别在酒真的情况下,没有充分尊重卖家为促成交易所做的劳动和承担的风险,从交易公平的原则上看是显失公平的。
2、作为卖家,通过这件事也应该充分吸取经验教训,本次交易中,卖家明显忽略了本次交易不是你主动发起,你公布交易条件在先,而是买方先提了个很模糊,也很容易被忽略,但其实很苛刻的条件在先,结果无论是因为没认真解读对方提出的购买条件,还是基于酒友之间的信任而忽略掉了,都只能打掉牙往肚子里咽。大家虽然同情,但却爱莫能助,相信不是我一个人是这样一种心情,多理解管理层吧。
有得有失 知足常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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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楼  发表于: 2010-11-03 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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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117楼无量小酒虫于2010-11-03 23:04发表的  :
1、作为买家,以一句“真假不论,过眼即可”作为收购标准,虽然道理上无可厚非,但实际操作中作为退货依据太笼统,也牵强,特别在酒真的情况下,没有充分尊重卖家为促成交易所做的劳动和承担的风险,从交易公平的原则上看是显失公平的。
2、作为卖家,通过这件事也应该充分吸取经验教训,本次交易中,卖家明显忽略了本次交易不是你主动发起,你公布交易条件在先,而是买方先提了个很模糊,也很容易被忽略,但其实很苛刻的条件在先,结果无论是因为没认真解读对方提出购买条件,还是基于酒友之间的信任忽略掉,都只能打掉牙往肚子里咽。大家虽然同情,但却爱莫能助,相信不是我一个人是这样一种心情,多理解管理层吧。

说出了心里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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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楼  发表于: 2010-11-03 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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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118楼醉酒临风于2010-11-03 23:07发表的  :

说出了心里话!

其实第二条,就是一个合同形成过程中,以谁发出的要约为基础的问题,比如临风兄你发了一个卖酒帖子,别人如果跟帖说要了,那么合同的内容就是以你发布的卖酒帖子里的条件为根本内容的,他要遵守你的条件,反之亦然。本次“酒逢知己千杯少”的交易中,严格论起来,不一定要遵循买家的“过眼即可”的交易规则,因为卖家没有在买家发布的求购贴里跟帖确认,反而是买家在卖家的出售帖里跟帖确认要了,因此就事论事,好像应该遵循卖家的交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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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楼  发表于: 2010-11-03 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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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根揭底,双方协商退货已经完成,多说无益。

楼上已经有朋友说出卖家已信誉为本,此次卖家哪些貌似嫌疑的酒,它如能通过某些老酒友的赏识。说明某类酒友对于酒的认识层次与酒没有直接关系。=某人说酒真的,它不一定是真的,某人说假酒,那酒确不一定是假的。

对于认酒水平高低导致的退货,这个问题很难解决。买卖双方但求心安理得。通过反复品鉴做到所谓好酒不愁无人识,坏人一次就知透足矣。
[ 此帖被独孤求醉在2010-11-04 00:33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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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楼  发表于: 2010-11-03 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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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第119楼无量小酒虫于2010-11-03 23:18发表的 :

其实第二条,就是一个合同形成过程中,以谁发出的要约为基础的问题,比如临风兄你发了一个卖酒帖子,别人如果跟帖说要了,那么合同的内容就是以你发布的卖酒帖子里的条件为根本内容的,他要遵守你的条件,反之亦然。本次“酒逢知己千杯少”的交易中,严格论起来,不一定要遵循买家的“过眼即可”的交易规则,因为卖家没有在买家发布的求购贴里跟帖确认,反而是买家在卖家的出售帖里跟帖确认要了,因此就事论事,好像应该遵循卖家的交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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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以后发出售贴子要相当注意细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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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81楼梦的传奇于2010-11-03 10:33发表的  :
很多朋友问我对待这件事的看法,为什么管理层没有个说法?
其实这件事管理层是不便介入的:
首先:飞狐买酒时发布有声明:卖家无需保真,过我的眼即可。卖家供货并没有对他这个声明有异议,可视为双方已经形成一个另外约定:飞狐不满意可以退货。
其次:卖家大多数并没有上传详细图片,也给这次争议埋下了伏笔。
另外,根据买、卖双方提供的信息,飞狐提出退货,卖家不管内心怎么想也都同意了,并且飞狐主动要求承担退货物流费用。
.......

你这段发言简直是大大的不妥,基本是毁灭性的。你侮辱了卖家,也没讨好买家。
问题1,他最近量很大,放款的量也很大。潜在意思是他是个大客户,要言听计从!(请问梦先生:量到底有多大)
问题2,酒的保存环境影响酒质,这简直是梦话。真酒就是真酒,假酒就是假酒。不要混为一谈。要和谐不用这么搞。直接删帖是高招。
问题3,在公平的平台上,是没有人可以享受特权的,不管是卖家和买家。买10元酒的人和买1000000000元酒的人表面上要做到平等(私下如何搞关系都无所谓),要做好表面工作。
问题4,还是不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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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楼  发表于: 2010-11-03 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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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现实啊,实体市场还有很多东西不够规范,网络上的买卖就更需大家努力去建设啦!
保真,合作一次终身朋友.   I513I857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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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楼  发表于: 2010-11-03 2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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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量小酒虫 说的很是让人信服,买卖双方都不容易,。。。一声叹息
管理员注:已提交资料通过实名认证;淘宝拍卖会认定拍品提供者0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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