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检网音讯 国度质检总局发布2011年17类产质量量国度监视抽查结果,其中白酒产品合格率为95%。
本次共抽查了北京、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89家企业消费的200种白酒产品。
本次抽查根据《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规范》GB 2757-1981、《食品添加剂运用卫生规范》GB 2760-2007等相关产品规范和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规范及产品明示质量请求,对白酒产品的甲醇、铅、锰、糖精钠、安赛蜜、甘美素、酒精度、总酸、总酯、已酸乙酯、乙酸乙酯、固形物等12个项目停止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10种产品不契合规范的规则,触及五谷村白酒、谭家村苞谷酒、寨子坊酒、潭州大桥牌纯米酒、柳江醇醇米酒、金塔中国青稞酒(十年陈酿)、西部九王原浆酒、山粮三粮老窖酒等品牌产品,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糖精钠、安赛蜜、甘美素、酒精度、总酸、总酯、已酸乙酯、固形物等项目不契合请求。
本文原创自金门高粱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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