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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CCTV昨晚报道:53度飞天茅台酒一瓶1060元(2012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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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楼  发表于: 2012-06-01 08:45

回 99楼(帝国守护者)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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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参与论战,更谈不上拉偏架

只是觉得论坛上大家都有表达自己观点的权利,意见相左产生争执也实属正常,但骂人就没意思了。

都是酒友,能在论坛相遇也是种缘分,还是多聊聊酒吧,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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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楼  发表于: 2012-06-01 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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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先骂人的错更多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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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楼  发表于: 2012-06-01 09:10

回 101楼(blue417)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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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有种壮举叫正当防卫 别人都指着你鼻子骂了,而且是在我根本没招惹他的情况下,你能无动于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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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楼  发表于: 2012-06-01 09:16

回 100楼(blue417)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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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您先认真看看回帖再说,可能更客观。按您的理解,我装孙才对,否则无论如何起码的承担点责任,对吗?我被骂了就该递杯水过去,说您骂的好,喝口水接着骂?还是递根棍子过去,说您骂着多累呀,拿根棍子打两下,比骂人解气多了,那样就对了是吗?忍无可忍,无需再忍。第一,我没主动惹他,第二,我给他两次机会,但做人不能一而再、再而三,这是我的理解,兄如果觉得我的做事方法有问题,大可不必再理会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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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楼  发表于: 2012-06-01 14:39

回 103楼(帝国守护者)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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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请问一下,如果这不是在网上,而是现实生活中,两人面对面展开骂战,进而发生斗殴,打了110进了派出所,民警同志会如何处理?
诚信是金 QQ27873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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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楼  发表于: 2012-06-01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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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生真吾友,相伴素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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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楼  发表于: 2012-06-01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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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台涨价我为有茅台的人高兴、茅台跌价我为喝茅台的高兴。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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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楼  发表于: 2012-06-01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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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第97楼白马也是马于2012-05-31 18:18发表的  :
应该是:这里旁观,看不过眼,就掐了几句,那边又骂上了。
至于几杀几,压根就没考虑过这个问题,
如果这里有十个人说不能谈通胀和CPI、说警察拿工资就该出卖灵魂当走狗,我也会加入反对的行列。
至于是不是弱势群体,我周围的有钱人都说自己是穷人,
看和谁比了。
.......

既然认为干警察不该出卖灵魂和当走狗,那就别当警察!既然拿了钱,就该老实干活!如果认为这工作是出卖灵魂当走狗,那就另谋高就!!拿别人工资吗,就踏实干活,这是做人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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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楼  发表于: 2012-06-01 15:54

回 104楼(blue417)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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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还是在偷换概念,什么叫双方展开骂战、进而发生斗殴?应该这样类比:你走在大街上,某个二流子上来指着你鼻子骂,你忍住了,劝他自重,但某二流子不依不饶,继续纠缠,你被迫回骂,且有人证、物证俱在的情形下,警察来了,您认为该怎么处理,比较公平公正?是双方各打五十大板?还是责令对方向您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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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楼  发表于: 2012-06-01 16:06

回 104楼(blue417)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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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可以告诉您,如果在我没有招惹他的情况下,二流子单纯是骂人,那么会批评教育;如果二流子还敢动手,基本上是吃到寻衅滋事。这个社会是要保护守法者,您明白吗?如果守法者和违法者大家都同样处置,谁还高兴守法?都满大街去骂人、打人了?反正骂完了、打完了都一样处理。二流子反正劣迹斑斑,多关几次象旅游度假一样,但对您这样无违法记录的人说可不一样了对吗?如果社会给老百姓造成这样的印象,那么受伤的必然是守法的公民,不是吗?二流子看您不顺眼或者想敲诈点钱,就上来侮辱您,还动手,您还不能还手,还手就和他一样处理,还有公平正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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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楼  发表于: 2012-06-01 16:19

回 100楼(blue417)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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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意见相左什么的,那更谈不上,某物种在酒网声名远播,我基本上不多罗嗦的,何来意见相左?我是躺着也中枪,在某物种一而再再而三进行人身攻击的情况下,我才被迫自卫,这种情况下,您让我和他一样承担责任,这点我不认可。好了,兄的心愿我领了,但您的看法恕不敢苟同。当然,我不会因此骂你您,这点您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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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楼  发表于: 2012-06-01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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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第107楼wangbin于2012-06-01 15:44发表的  :

既然认为干警察不该出卖灵魂和当走狗,那就别当警察!既然拿了钱,就该老实干活!如果认为这工作是出卖灵魂当走狗,那就另谋高就!!拿别人工资吗,就踏实干活,这是做人本分!!

哦,拿工资干活,那是天经地义啊。
你哪只眼看到人家拿工资不干活了?
守护者兄,请回答一下这位:你拿工资,干活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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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楼  发表于: 2012-06-01 16:20

回 108楼(帝国守护者)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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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兄,咱们越扯越远了。我并非针对你,只是不想看你们互骂才说了两句,多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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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楼  发表于: 2012-06-01 16:24

回 112楼(blue417)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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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事,您看看某人107楼的回复,该明白他是什么样的人和什么样的心理了。您刚来,可能对坛子里有些人有些事不太明白,慢慢会知道的。淘酒里绝大部分酒友不错的,可以买到物美价廉的好东西,学到很多知识,但也有极个别人比较特立独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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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楼  发表于: 2012-06-01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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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警察不该出卖灵魂和当走狗,那就别当警察!既然拿了钱,就该老实干活!”
出卖灵魂当走狗和干活明明是两码事。
你为什么不说出你表达的真实逻辑:“干警察不该出卖灵魂和当走狗,那就别当警察!既然拿了钱,就该出卖灵魂当走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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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楼  发表于: 2012-06-01 16:26

回 111楼(白马也是马)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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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与某物种废话,劝您也别浪费口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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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楼  发表于: 2012-06-01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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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物种做狗时间久了,忘记怎么做人了。也不知道党、国家、社会之间的关系,更不知道什么是民主法治人权,只知道弱肉强食,谁榔头大谁厉害,还停留在原始社会状态呢,这种物种只有在文革那种状态下才能生存、发展,离现代文明早着呢。好了,不说了,再说人家又说我们联手欺负人了。反正各有各的活法,我们如果一定要别人认同我们的观点,岂不是和他一样了?算了,还是讨论酒吧,某物种还是这副腔调的话,酒友们会知道怎么对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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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楼  发表于: 2012-06-01 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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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看到有人一看到你们龇牙,人就走开了!!!!!!知道什么是狗咬人一口,人不能咬狗一下了!!!!!!!!!!!!!!很多时候人与狗或者畜生还是有区别的
大汉源与小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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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楼  发表于: 2012-06-02 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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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我与酒友调侃时丢了点骨头
第二:忍无可忍,无需再忍
第三:相找骂的,不信跟过来.............

当然合谐社会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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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楼  发表于: 2012-06-02 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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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人以骂为快   最好骂到版主封你的IP   这才叫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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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楼  发表于: 2012-06-02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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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卖店1519的价格便宜的可能性比较小,对于收藏者来说现在下手是个很好的机会。本人刚刚起步没米呀,要不然现在真是个好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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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楼  发表于: 2012-06-02 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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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第120楼袁彪于2012-06-02 13:10发表的  :
专卖店1519的价格便宜的可能性比较小,对于收藏者来说现在下手是个很好的机会。本人刚刚起步没米呀,要不然现在真是个好机会。



起步时比较浪费油,兄还是悠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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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酒会友,以酒为乐。不可不醉,不可太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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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楼  发表于: 2012-06-02 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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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守护者和wangbin二位兄弟,我们仨都是同龄人,看在鄙人的薄面上,你们就别再吵了。多说无益,自损形象啊。
大汉源与小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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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楼  发表于: 2012-06-02 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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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第122楼beyond17于2012-06-02 13:54发表的  :
帝国守护者和wangbin二位兄弟,我们仨都是同龄人,看在鄙人的薄面上,你们就别再吵了。多说无益,自损形象啊。



顶N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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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楼  发表于: 2012-06-02 18:58

回 123楼(221600)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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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大哥提醒,以后还请多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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