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提醒: 本帖被 梦的传奇 从 交流议事 移动到本区(2011-09-20)
引用 引用第8楼淡然于2011-07-12 20:55发表的 : 个人感觉对卖家处罚的重了。我遇到过多次买家确认后失约或是直接消失。连续发短信都不会。本着多一事不与少一事的原则,不了了之。希望这件事处罚的不仅仅是卖家。也希望买家在以后的交易中也能严格要求自己。
引用 引用第9楼藏酒馆于2011-07-12 21:01发表的 :本人对处罚觉得不公平,处罚可以,一起处罚。要么都有问题,要么都没有问题。这样处理太过牵强,如果光处罚我一个人,我觉得梦版主的光辉形象会轰然倒踏。
引用 引用第20楼酒鬼淘酒于2011-07-12 23:27发表的 : 你啊!不应该说的时候就不应该说啊!你一说打折扣喽! 可能这就是你!你这样的买卖你感觉还应该吗?你还是去烧酒吧! .......
引用 引用第23楼满江红于2011-07-13 08:01发表的 回 2楼(麻袋一样装) 的帖子 : 麻袋说到大部分买家卖家心里了,就事论事, 个人认为。此次交易给予(卖家,买家)一次警告 因为现在很多买家都是说:给我留着然后就没下文了。 另外老酒多多 朋友;梦版作为网站管理者还真的不在乎这点中介费,他注重的是公平公正! 我觉得买家已经超过两天没有联系卖家了,在火网最近发生很多新鲜事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