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原制度存在范围宽泛,在执行中易引发误解,特与修订:
修订前:
二十、建立买家黑名单制度:卖家对不认可的买家,可提前向管理员报备;今后如遇此买家合规购买约定,卖家有权拒绝;管委会也不接受该买家本次投诉。一位买家累计被三名卖家列入黑名单的,社区管委会将与其诫勉谈话;被五位卖家列入黑名单的,扣除信誉值10分,记入诚信档案。
修订后:
二十、建立买家黑名单制度:卖家对经常恶意违规交易的买家,可提前向管理员报备将其列入自己拒绝交易的黑名单;今后如遇此买家合规购买约定,卖家有权拒绝;管委会也不接受该买家本次投诉。一位买家累计被三名卖家列入黑名单的,社区管委会将与其诫勉谈话;被五位卖家列入黑名单的,扣除信誉值10分,记入诚信档案。买家先举报卖家违规行为查证属实的,卖家再申请将此买家列入黑名单将视为打击报复行为而不被支持!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