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藏酒到办淘酒网站到现在,我经历了很多,也崇拜过很多专家,但是很多事实让我一直在思索:
一、70年代末期的“白环”茅台就被定性假酒,几乎成为公认,到后来被季克良老先生亲自平反,上了赵晨的茅台酒目录;
二、90年代大曲印珍品茅台,被《五星茅台档案》、《珍品茅台档案》的作者直接表态:茅台厂就没有生产过这个品种!几乎成为公认假酒。最终被赵晨送到茅台厂验证后上了茅台酒目录;
三、06年生产的12年珍酒,贵州一卖家(现在也在做平台)在烧酒直接表述:珍酒厂就没有出过12年珍酒,烧酒也有此酒假酒的讨伐帖。我把照片发给珍酒厂(华致接手后)办公室,办公室热情答复,并让原厂老人识别,给的答案是:是老珍酒厂的产品,广东一个大代理商当年定制包销的品种;
四、2011年左右淘酒交易的一箱90年代的武陵王,装箱单确是2003年,成公认的假酒,而买家口述是亲自从厂家渠道提的货。网站介入后与武陵酒厂联系,主管生产的副厂长亲自给的答复:就是我们厂的产品。90年代后期的高端,定价比茅台贵,代理商压的货卖不掉都退回厂家,2003年后重新装箱销售;但是网站之前高调认定该酒是假货的玩家又告诉我:不要信厂家,他们骗你的,这是厂家造的假。那口气,仿佛造假时候他在现场一样。
还有就是个97年全兴,先说是卖家自己造的假,通过厂家认定是厂家生产的后,又有人一口咬定是厂家造的假。
国内确实有一部分企业让人失望,但是依据猜测甚至以讹传讹,也毕竟不是负责任结论。
从法律程序上讲:厂家的结论才有法律效力。
所以我们裁决和认定必须以厂家结论为准。具体到个人,你认为这个东西有问题远离就是了,毕竟没有更好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