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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本店声明
小胜凭智、大胜唯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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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9-07-23 12:24

本店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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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提醒: 本帖被 酒柜 从 北京京城名酒馆 移动到本区(2009-07-23)
      因本店商品在上网和实体店铺同时销售,所有在本店够买的商品以本人跟帖确认为准!以免买家订货,而商品已售,引起误会!拍卖商品除外。望各位买家朋友理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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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9-07-23 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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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补充:若有多人购买,当货不够时,卖家有权确认朋友优先,而不用管先来后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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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09-07-23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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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这个声明好像有点不妥。
你想啊:你发贴卖酒,有人跟贴要买酒了,你又说这个酒不卖了。尽管你有十条理由,别人怎么看?总会有人认为你不守信用,或者认为你嫌价格低不卖了。这样不好。
首先,你得把实体店和网络店分开经营。只要挂在网上叫卖了,实体店就不能再卖这个酒。不管网上有没有人应价,都要给网上买家留着。只有你从网上铺子里撤下这酒,才能在实体店里叫卖。这才叫守信用。
其次,在网上,卖酒帖子一旦发出去,就不能轻易收回撤销。特别是有人应价时,不许变卦。如果有特殊情况(如酒打碎)不能继续卖了,也是在没人应价的情况下,向版主和管理员提出撤贴要求,管理员看在没有影响买家利益的情况下,允许撤贴才能撤贴。
还有很多这方面的规定。请大家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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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09-07-23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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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对了!总算有公道人出来讲话了。你发贴卖酒,有人跟贴要买酒了(无条件买了),你由于不是你自己的原因而不能确认也应该说明理由,不是你要给谁就给谁的。举最简单的道理,你到商店买东西,东西只一件,你先说要买,而这时店家朋友来了,店家说这东西要让他朋友买,你认为道理何在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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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表于: 2009-07-23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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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诚信问题,更和法律扯不上关系!只是卖家有选择买家的权利。
顾客到我店买东西,我是摆者卖的但我没答应卖给他,
但这时老客户来啦,我有权利选择卖给老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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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表于: 2009-07-23 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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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严肃的原则问题。请将此贴移至收藏交流厅,让大家讨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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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表于: 2009-07-23 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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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一下,这个声明并不是我独创的,在交易很多,管理很规范的淘宝网,有众多卖家有这样的声明!欢迎卖家 买家朋友讨论!就事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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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表于: 2009-07-23 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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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看家不了解背景——此贴源于楼主在铺子里挂牌卖一瓶全兴酒,有个买家跟贴要买,卖家(楼主)又说:此酒已有人定了。买卖双方发生矛盾。正待解决,楼主又发表了这个声明。
原交易贴:http://www.jiujd.cn/read.php?tid=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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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表于: 2009-07-23 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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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第4楼龙吟酒于2009-07-23 17:22发表的 :
这不是诚信问题,更和法律扯不上关系!只是卖家有选择买家的权利。
顾客到我店买东西,我是摆者卖的但我没答应卖给他,
但这时老客户来啦,我有权利选择卖给老客户!


论坛有论坛的规矩~你的发帖就等于要约卖酒~
如真的发生了你的老客户到你店里买这酒你也得看看论坛的贴是否有人应价~
没人你在帖子里说明有人订购(包括你如接电话有人要),如有人明确应价(没任何还价)
你就应该卖给论坛应价的朋友~你今天卖全兴大曲的帖子作为斑竹的我们一直在关注~
当然淘酒网不是你第一例~我记得刚开张淘酒网是就有朋友发帖讨论过~

http://www.jiujd.cn/read.php?tid=233

该表明的我们都表明了~望个卖家仔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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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表于: 2009-07-23 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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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个情况,是我挂出卖的,卖家跟帖买,但此酒别的酒有定下!
http://www.shaojiu.com/bbs/post_66_54946_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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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表于: 2009-07-23 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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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7-23 1:08:00(烧酒回复时间)

2009-07-22 23:50(本网回复时间)

请注意时间~一贴发几个网站都可以~但必须时间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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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表于: 2009-07-23 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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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孤求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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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登录: 2009-07-23  10楼  发表于: 2009-05-23 13:28 只看该作者 | 小 中 大



如果卖家在发帖始.接到买家的订单电话.订单中包括买家并没有看到的帖子时.卖家如果确定了.这个口头承诺成立吗???.但又如果卖家在没有及时刷新帖子的情况下确认已有他人确认..这个是否应当三方共同沟通??

看看梦的传奇在它网买郎酒确认的速度...连喝口水.打个电话的时间都不到..卖方不可能在短时间时刻蹲在电脑旁的.,电话订单买方也不可能时刻蹲在电脑旁的.到底网站该接受确认那一方?..如果两个买方一齐投诉卖方.网站如何处理卖方??我很想知道.

网站需要规矩.需要管理员的介入..但这个介入需要建立在无法调停时才出现.网规到底是建立在买卖的第三方人性化的角度,还是死的网规.

当然无论结果是如何.都会有人说的.肯定会有一方说网站偏帮卖方.一方说这个管理制度不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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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表于: 2009-07-23 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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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确认的时间是:2009-7-23 6: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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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发表于: 2009-07-23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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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你们好,我来也。不知道移到这里咯,刚才我还在原地方与那斯论战呢,那卖家龙吟酒嘴里屁呀屎呀都骂出来咯。
报告各位,起因昨夜,我看见龙吟酒卖一瓶全兴酒,应贴买了。当时看了,我为第一人,也看了烧酒网,没人应贴的。今早上班一看,龙吟酒贴上说有人定了,我一看,龙吟酒确认了烧酒网那人,可那人应贴没我早呀,我问龙吟酒,哈哈,他说朋友定了。先不说龙吟酒是不是认为烧酒网第一淘酒网第二,那人是不是他朋友的问题。我是应他网上的价要买的呀,我还以为也许他先看烧酒网,失误确认了那人,好心提醒他。我只要他承认失误,说声没注意对不起而已。遗憾的是,有些人确实素质低呀,给他脸他还不要脸。说什么他的酒爱给谁就给谁,他放家里爱给谁就给谁我管不着,放上淘酒网就不容他撒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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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发表于: 2009-07-23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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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的朋友息怒~都是本网使你不愉快~对制度的落实不够发生了不愉快~
卖家的过错我们管理员会沟通会指出~大家都退一步吧~
点到为止吧~收藏酒是一种快乐~一种休闲~
对这件事我们管理员会统一沟通~尽量给你个一个明确的答复~
请相信我们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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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发表于: 2009-07-23 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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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好的,息怒息怒。我自认也是体面人,洁身自好的,从更高角度讲,犯不着受污染。不过,我没有认为是什么制度的问题,而是最基本的通常做人的问题。就象我在楼上举的最简单的道理:(你到商店买东西,东西只一件,你先说要买,而这时店家朋友来了,店家说这东西要让他朋友买,你认为道理何在呀?)这是最起码素质呀,有些人就是最起码道德都不遵守,以为别人奈何不了他;可就算别人真的奈何不了他(也许别人是怕脏哦),他也是把自己降低到低档货色里去呀。归根结底,哎,对那种人不说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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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发表于: 2009-07-23 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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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为你是什么高档货,说话他妈的一点都不文明,贬低别人你就高尚了吗?垃圾玩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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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发表于: 2009-07-23 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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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好了吗?再吵下去最后得到啥?难道会得到大家的喝彩吗?
退一步海阔天空~这样才能得到大家的认可和尊重~
你们自己好好想一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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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奇迹  相信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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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发表于: 2009-07-23 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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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区成立伊始就考虑过这个问题:如果有买家跟帖要了而卖家说货已卖了怎么办?为此专门有个帖子讨论过,因涉及情况复杂至今没有定下制度,所以这首先是我们管委会的错误,我代表管委会向大家道歉了
       今天这个争执,本身是可以避免的:几个网同时上一样的的贴咱不做规定,但是时间优先是业界的规矩,楼主如果确认之前两边看看,谁先跟帖要算谁的。如果网上卖东西还要谈个朋友优先,实在说不过去。楼主在这方面做得是有瑕疵的,应该向买家道歉让人家表示谅解才对,还要争来争去,只能对自己造成不利的影响。
   今天发生这样的事,责任不能归结一个人,除买家外我们都有错误,我们将尽快完善此方面的制度,避免这种争执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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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发表于: 2009-07-23 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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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好说怎么都可以解决,本来想和买家说声抱歉的,可看到他那回帖的手势,实在恶心,有什么大不了的一瓶小酒,观看两个网站,而且人不可能始终丁着电脑看,出现这种情况很正常,不能因为没第一时间看到你的回帖,就用鄙视的手势!海边的微风老兄为这事还专门打电话讨论了,这个事情,弄的老兄也不好意思,这个事情责任不能说那一个人,我承认有过失,但买家也有不妥,好声商量都可以解决!在此感谢版主和管理员的理解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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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第4楼龙吟酒于2009-07-23 17:22发表的  :
卖家有选择买家的权利。....
顾客到我店买东西,我是摆者卖的但我没答应卖给他,
但这时老客户来啦,我有权利选择卖给老客户!


这个观点可不对了,所有买家都应该是您的客户,应一视同仁不应有区别,这可是做生意人的铁定原则,要不就不要摆出来,和出租车空车拒载一样属于违规了,难怪!

新老客户上有区别是一种惯例,但不是原则问题,比如在老客有特别交代留下的,要下架,或者在其购买后,适当打折、送礼品等,毕竟你赚了他不少钱,是吧


商家要对收藏爱好者,老酒迷多多了解才行啊,一瓶陈酒对你们来说可能不是什么很在乎的物品,但在消费者心里是很神圣的东西,千万不要怠慢了,既然想在这行里面来混,就要理解这些酒迷们,是不是呢?

陈酒网上交易很年轻,绝大部分只有1、2年的经验,有些问题看似简单,实际上很难解决,比如多网、多点销售问题,5、6年以前在其他网站确实已经遇到过,至今也没有找到一个很合适的解决方案,双方多沟通是很好的解决方法,为何?因为活跃交易,加速流通,买卖双方,缺少任何一方都不成,既要考虑商家的实际困难,也要考虑消费者的利益,做好这个事情,找到平衡点,网站就有活力和发展潜力,斑竹、管理者有得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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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楼  发表于: 2009-07-24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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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以上版主和管理员以及飞狐的意见。
买卖双方从此都不要再争执甚至口角了。大家来到淘酒网也都是为了玩酒高兴。一瓶小酒牵连大家相识,是个缘分。
其实,从发言中也看出了双方心里已有些愧疚,只是碍于对方的态度生硬而已。
双方姿态都高一点,各自收敛一点,互相尊重,不要漫骂。心平气和的解决问题为好。
看来卖家不是故意为之,是对网站的一些规章制度不很了解。大家说一说他也就清楚了。买家大度一点,谁人都有不足的时候。互相谅解一下吧。
和为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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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胜凭智、大胜唯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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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楼  发表于: 2009-07-24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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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第21楼酒柜于2009-07-24 08:52发表的 :
同意以上版主和管理员以及飞狐的意见。
买卖双方从此都不要再争执甚至口角了。大家来到淘酒网也都是为了玩酒高兴。一瓶小酒牵连大家相识,是个缘分。
其实,从发言中也看出了双方心里已有些愧疚,只是碍于对方的态度生硬而已。
双方姿态都高一点,各自收敛一点,互相尊重,不要漫骂。心平气和的解决问题为好。
看来卖家不是故意为之,是对网站的一些规章制度不很了解。大家说一说他也就清楚了。买家大度一点,谁人都有不足的时候。互相谅解一下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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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楼  发表于: 2009-07-24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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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问题也算是好事情,可以增加经验。这是个老的普遍问题了。

我的观点是最好专网专卖;做不到的话,应该以时间为准,先到先得,后到的,即使是朋友亲戚或

价高也要坚持先到先得的原则,如果做不到可以和买家商量,最好做到。

骂街就不要了,做生意形象很重要。多少企业花大钱做广告宣传维持形象,一件小事就容易把这些努力抹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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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楼  发表于: 2009-07-24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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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梦管说的那样,作为管理方,我们也有一些缺失,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还不到位。我们还要加强。最近就着手解决这个问题。
管理员注:已提交资料通过实名认证;《中国藏酒协会》副会长。
鉴定擅长:2000年之前的一二线白酒;专注茅、五、剑、泸、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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