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感,我们这想开一个老酒商店是不可以的,有政策限制的。
这是陈酒交易最后一道难以逾越的坎:政策风险。
其实还不止随附单的问题啊,还有产品执行标准、标签标注、包装要求等,是否符合现行新法规?这些都是问题啊,如果严格按照新法规来区分的话,没几个陈酒是符合标准的。那就是等于和假冒伪劣无异。
如果较真的话,也可以说这是一块政策真空地带,有风险。如果交易双方均共认同一个真伪、价值衡量标准的陈酒买卖行为,那么这个风险当然由买卖双方来共同承担。(与恶意造假售假欺诈行为不可混为一谈)
因而企盼能够有厂家来给你鉴定真伪优劣而为此承担责任的,都是幼稚而不切实际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