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停止在29岁的杨建华,是吉林省舒兰团市委副书记。2008年12月8日这一天,她喝了两顿酒,中午和晚上两个饭局至少喝了7两半白酒。杨建华打车回到家中约两个小时后,在床上休息时不慎摔下,次日凌晨不治身亡。“当天要不是喝了那么多酒,我儿媳妇根本不会死。”事后,她的婆婆将当天中午和晚上跟杨建华喝酒的王某、沈某、胡某等19人告上法庭(《环球日报》4月16日)。
不知道有多少人因为忙于应酬因“公”掺“私”的交际活动,而“光荣牺牲”于酒桌上。喝坏了身体,喝坏了胃,喝倒了自己不要紧,关键是不能坏了一团和气,这也许是大小官员们在各轮酒桌前疲于奔命的原因所在吧。那么多的官员前仆后继,那么多因喝酒而造成的“伤亡事件”,居然撼不动“见面先喝酒”的规矩,可见这个官场潜规则的根基有多么雄厚。
吴思先生曾经说过:“潜规则这个词,来自我对当代中国的观察和揣摩。我估计每个中国人心里都明白,明文规定的背后往往隐藏着一套不明说的规矩,一种可以称为内部章程的东西。支配生活运行的经常是这套规矩,而不是冠冕堂皇的正式制度,不明白这一点就难免要吃亏。”对一个刚刚进入“圈子”的人来说,这些都不是写在红头文件上的白纸黑字,不是“书本上的经验”,但它的效力,有时候却远远超过红头文件、白纸黑字,犹如一个强大的无形壁垒,进去后就很难出来。只有等到这个人钉子碰多了,感觉到潜规则的存在了,尊重这套不明说的规矩了,“人就算懂事了、成熟了、世故了。”
杨建华到学校检查团委工作,遇上舒兰市教育局审计科的李某和黄某,学校负责人请几位留下吃顿便饭,这是第一顿;第二顿则是舒兰市招商局王某给杨建华打来电话,要请她吃饭,原因有二,欢送局长,另外是欢送她去团市委工作。这就是官场内部的喝酒潜规则:即别的官员不管出于什么原因来邀请吃饭喝酒,这饭是一定要吃的,酒是一定要喝的,不吃不喝就是行为越界,就是破坏了潜规则。对这种利害关系的共识,强化了互动各方对彼此行为的“共识”:喝酒已经不再是个人之间的交际行为,而上升为官场利益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杯交盏中,许多不便在正式的公务场合明说的灰色利益就此默契达成交易了。
每年数千亿元国家资产就这样在某些官员们的胃中流动、消耗和排泄,尽管隔三岔五会曝出有官员喝酒过量猝死,或有官员因违反禁酒令被停职,但它终究还是官场的“主流文化”,我自岿然不动。杨建华虽然喝死了,官场潜规则却是喝不死的,这才是问题的本质所在。(毕 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