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官网上的说法是当年贵州省推荐了茅台“成义”“荣和”两家酒作坊的酒参展,以“茅台造酒公司”的名义,统称茅台酒送出,最终获得金奖,这显然和汾酒方面的说法相冲突和矛盾。我们都知道,茅台是个地名,既然贵州省当年推荐的是茅台镇“成义”“荣和”两家作坊的酒参展,他们的酒为什么没有自己的名字呢?即使他们最后真的获得了金奖,似乎也不能把这个荣誉戴到现在茅台酒的头上。换言之,彼茅台非此茅台也。
消费者在选购白酒的时候,除了看重酒的质量、口感、价格之外,还会兼顾白酒品牌的口碑和信誉,所以,如果商家涉嫌虚假宣传,拿子虚乌有的名誉来欺骗消费者,肯定要影响它的口碑和声誉,进而影响到消费者的选择。所以,尽管这已经是近百年前的一桩官司了,但我们却很有较真的必要。茅台酒现在被称为是“国酒”,越是这样的大品牌,越要学会珍惜自己的羽毛,千万不能做那种因小失大的事情。
因此,面对同行的指责和公众的质疑,茅台方面不能仅仅用一句“他说他的”来应对,而应该更加积极地给出一个说法和解释。作者:苑广阔
来源: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