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评茅台”之一)茅台“护肝”黑幕还能遮掩多久?
江西于都县消费者陈美华日前起诉贵州茅台酒,状告茅台虚假宣传“喝酒可以护肝”等说法,引来茅台酒厂阵脚大乱,立即启动各种公关手段进行“灭火作业”。不知道这一次的诉讼会不会再次被茅台酒厂的高手们“公关”了事。
消费者状告茅台早就不是什么新鲜事,继上海、济南消费者状告茅台进行“护肝”虚假宣传之后,江苏消费者李从亮去年状告茅台,目前江西消费者又对茅台发起正义之战,但微妙的是,前些次的诉讼几乎都被“灭掉”,茅台酒厂怎么有这么大的能耐和威力,竟然能够将一次次的告状消灭掉?
说起茅台酒所谓的“护肝”之说,简直让天下人耻笑。茅台酒厂委托贵州几名所谓的专家进行“科学实验”,得出“茅台酒不伤肝还能护肝”的“科学结论”。这一结论一出立即引来学术界哗然,北京、上海等地知名专家纷纷进行驳斥,认为茅台的这一“研究成果”毫无科学根据,是对消费者不负责任的欺骗和误导。有专家认为,茅台酒可以“护肝保健”的说法,完全没有科学依据,可以说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的行业丑闻!
然而,为什么茅台却能一次次将媒体和消费者的质疑化解于无形,继续上演和宣传其“喝茅台可以护肝”的丑剧?:
茅台酒厂和其投放广告的媒体达成相应“合作协议”,如果发现有批评性报道,立即要在第一时间通报给茅台酒厂并且要求媒体撤消稿件。在巨大广告投放的诱惑面前,一些媒体扮演了为虎做胀的不良角色;
采取应急公关,通过各种“非常规手段”,将工商、法院、消费者等进行“一揽子公关”。我们不知道,为此茅台付出了多大的代价?!
茅台还有一个“非常手段”,就是借助所谓“西部国企”的名义向有关部门施加压力,让他们帮助茅台进行危急公关,我们知道,茅台酒厂有的是钱,他们财大气粗,可以动用的手段可能是我们普通老百姓所不能想像的。
但我们相信,再大的财力和手段也不能长期掩盖事实的真相,茅台酒可以“护肝”的世纪谎言终会有大白天下的一天。茅台的“一代领导人”季克良先生退休了,继任的厂领导们不知道为什么还要继续玩欺骗消费者的把戏。我们劝告茅台酒厂现在的领导们一句,不要再拿消费者不当一回事,今天的消费者告不倒你,明天还会有更多的消费者站出来。真到茅台“护肝”黑幕大白于天下的哪一天,品牌倒了,倒霉的不仅仅是企业,更有许许多多善良的职工,他们养家糊口还要靠企业,别再拿企业的诚信当儿戏了!
(“八评茅台”之二)“金属硫蛋白”与道士炼丹
在许多的广告中,我们常听到类似“ⅹⅹ因子对美容有特效”等等的宣传,至于这个“ⅹⅹ因子”是否真的对美容有特效,可能只有“天知道”,反正消费者搞不清楚。
这种手法和古代的道士炼丹术如出一轍,丹药能够治病延寿,总要给外人一个说法,于是丹药就有了各种各样的神秘说法和解释,归结到一条就是丹药含有某种“神秘物质”。这样的说法还真会有人信,总会有人相信自己搞不清楚的东西,连征服天下、高高在上的始皇帝都为此一命呜呼。
这些手法被现在的许多厂家用得多了,就成了臭狗屎一样的宣传策略。可是我们没有想到的是,大名鼎鼎的茅台酒厂也开始用这种手法来忽悠消费者,这就是其所谓的“茅台能够诱导产生金属硫蛋白,从而可以保肝护肝”。一个“金属硫蛋白”,让消费者入坠云里雾里,好象茅台酒就成了丹药泡就的药水。
金属硫蛋白是一种蛋白质,早在上个世纪五十年代,一些学者曾经将其做为研究治疗肝病的一种方向,但很快就发现研究路径不通,因为金属硫蛋白在肝病防治和治疗方面起不到任何作用。在西方主流学术界被摈弃多年的观点和路径,却被我们的茅台酒厂抬出来一通猛忽悠。一位从事肝病研究的专家这样说:“我恨不得唔住他们的大嘴巴,别让他们再丢咱们中国人的脸了。”
再反观茅台酒护肝的“研究成果”,上海医学教授郑重告诉来采访的记者: "茅台酒可致脂肪肝但不引起明显的肝纤维化及肝硬化"与病理检验结果不符,事实是茅台方面送检组织多数有重度肝脂肪变,鼠肝也多有不等程度的肝纤维化。众所周知,酒精性肝病的发展是有阶段性的,其病变因人、因时而异,往往是酒精性肝脂肪变--酒精性肝炎--酒精性肝纤维化--酒精性肝硬化。我们的报告只是根据所送组织该时段的病理所见,如果据此推断出"不引起肝硬化"什么的结论,在逻辑上根本讲不通。
说到这里,事实已很清楚了,有一点科学常识的消费者也能够看明白,茅台酒厂什么所谓的“金属硫蛋白”,什么所谓的“喝茅台可以保肝护肝”的说法都是在忽悠善良的消费者。
做为一家知名的国有企业,不尊重科学,不尊重消费者,却做出道士炼丹、巫师卖药一般的把戏,真是让我们失望,我们奉劝茅台酒厂一句:对消费者负责任一些,好吗?
(“八评茅台”之三)国臭、国骂和国酒
我国古代的“四大美人”中,并不都是完美无瑕的,像那个胖胖的杨贵妃其实有腋下之疾,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有狐臭。可是最近有人考证说,杨贵妃的狐臭曾经在唐时被称为“国臭”,因为是杨贵妃的老公金口玉言说的,这个皇帝老儿以臭为香,真是到了变态的地步。可是皇帝说了,臣民们哪个敢不买帐?
网上还有人进行了“国骂”的评比,最后是两句经典骂人说进行国骂的网上PK:一句是国人最常说的“他妈的“,另一句就是蒋委员长那句著名的“娘希匹”。有人又站出来考证说,其实两句话的意思都是一样的,“娘希匹”是“他妈的”江南版。
“国臭”是皇帝封的,“国骂”是网上评的,无论如何,这都带有某种“权威性”,可是茅台酒的“国酒”之说就是压根自己给自己贴金了,中国的好酒有很多,茅台凭什么说自己是“国酒”。对此疑问,茅台给出了很多说法,如当年红军长红经过茅台镇时,一些伤员用茅台酒擦拭伤口,言下之意是茅台酒来中国红军做过贡献。这是什么狗屁逻辑!事实上,当年红军经费十分紧张,根本不可能拿名贵的酒清洗伤口,茅台镇有许多小酒厂,茅台酒也是其中之一,如果说红国长征时“在茅台镇用酒清洗伤口”是属实的话,最大的可能就是红军同志在茅台镇用了一些地产酒,这些酒是不是茅台?茅台酒厂说是,我们大家就信吗?
其实连茅台把自己说成“国酒”也没有底气,有人给茅台酒厂出主意,要将“国酒”这两个字注册下来。于是,贵州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经贵州省商标事务所代理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33类“酒精饮料(啤酒除外)”商品上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了"茅台国酒及其拼音"商标注册申请。
商标局核查后认为:“国酒”称谓是对某种品牌酒品质的褒扬,既不应为一家企业独占使用,其荣誉也不可能永恒。因此,“茅台国酒”指定使用在酒精饮料(啤酒除外)商品上,夸大宣传了本商品的质量特点,而且作为商标注册不具有显著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七)项和第十一条第一款(三)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商标局决定撤销“茅台酒及其拼音”注册商标。
说到这里大家算是看明白了,“国酒”的说法既没有权威来源,又完全不合法。换句话讲就是,“国酒”的真实和权威性连“国臭”、“国骂”都远远比不上。可是茅台酒厂还是到处吹嘘自己的“国酒”地位,真是到了恬不知耻的地步。对这种无耻行径,我们只能以罢喝来表达我们内心的愤怒。
(“八评茅台”之四):茅台镇环境被视为“绝对机密”
如何你没有到过茅台镇,很难想像这里的生产环境如此之乱,商业环境如何之乱?到了茅台镇我们不仅要问:这里就是生产茅台酒的“原产地”吗?
到了茅台镇,我们对茅台酒的质量和发展前景表达万分忧虑:
一、茅台酒厂取水的河流是赤水河,但是赤水河的水质早在N年前就已达不到国家饮用水一类水质的标准,沿河的污染将赤水河中的有害物质不断提升。
二、茅台酒厂和生活区和生产区是混在一起的,走进茅台酒厂,垃圾和污水随处可见,我们不知道,这些生活污水是否最终流进了消费者的身体内。
大家知道,酒是发酵而来,酒的质量和发酵环境密切相关,如果酒厂环境不好,酒的质量就会直线下降。
三、在茅台镇有大大小小的酒厂400多家,这些酒厂几乎都打出“茅台镇‘的招牌,而且给各类酒厂生产贴牌酒。我们无从知道,近几年茅台酒的产量不断提高,是否也开始学习国外“先进经验”进行贴牌生产?但我们知道的是,许多生产假茅台的地下工厂就在当地收购5块钱一斤的“茅台镇酒”,转手就以几百元一瓶卖“茅台酒”。市场上的许多假茅台就是从茅台镇流出来的,消费者根本分不出真假,因为味道和口感基本上和茅台酒差不多。
对于茅台镇的环境问题,贵州省和怀仁市(茅台镇所在的地级市)领导同志十分着急,当地政协部门也多次进行提案,认为如果这样下去“就把茅台酒厂彻底毁了”。可是几年下来,茅台镇的环境一点也没有见好转,为此,《中国质量报》等媒体专门发文进行呼吁,可是茅台酒厂也没有公开回应。倒是采访的记者透露,凡是涉及到茅台镇环境的提案、建议等问题,均被当地政府和茅台酒厂视为“绝对机密”,根本不愿意接受记者的采访。
一方面,茅台在宣传中把吹嘘其“绿色食品”、“健康食品”的概念,另外却对自己周边的环境无可奈何。对这种强烈反差,消费者不知道,茅台酒厂和当地政府的领导们难道不心知肚明吗?为什么不拿出实际行动来进行整治?如果环境问题得不到解决,茅台酒这一品牌离倒掉的一天也就不远了。
(“八评茅台”之五)茅台酒与“转基因食品”之忧
我国政府加入世贸组织之后,根据约定,我们需要增加进口来自美国的大豆等农产品。说起美国大豆,和我们国内大豆相比简直是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不仅外观漂亮,而且还具有“出油多”等很多优势。然而美国的大豆在国内市场一直销路不佳。
原因出在哪里?就在于美国的许多大豆是“转基因农产品”。尽管美国的科学家们反复告诉大家:转基因对人体没有危害,但是这种话不仅美国、欧洲的消费者不相信,我们的国人也不相信。转基因食品究竟有没有危害,也许还要几百年之后才能搞清楚,谁知道这种转基因的机制是否会“复制”到人体DNA内,使我们的生命机体在几年、几十年后发生病变,或者在我们的下一代中生出莫名其妙的“基因病”出来。
因此对搞不清楚的不明物质,我们还是少吃、少喝为妙。一些“不明物质”存在两种可能:或者对人体有利、或者对人体有害。如果吃一种东西要拿健康甚至生命做为赌注,我们宁可不要“下注”。
就拿喝酒来讲,我国的科技人员对各地生产的各类白酒进行反复检测,大部分白酒的成份都可以分析得一清二楚,但茅台的“主体香”却一直没有找到。也就是说,茅台酒中含有我们未知的一些成份。这些成份是什么?是否对人体健康有负面影响,连茅台酒厂自己也讲不清楚,茅台酒厂在其宣传材料上也承认,他们还在组织对这些“未知成份”进行探索和研究。
从茅台酒厂出布的材料看,出于促进销售的目的,肯定都是一些“有益物质”,但我们无从得知,茅台酒厂是否已检测到了“有害物质”并且对这些实验数据进行了彻底封锁。2004年,茅台酒厂曾经声称,其将花1000万元建立茅台“研究基金”,但两年过去了,不知道这些研究是否有新的成果出来,是否这些“未知成份”还没有检测出来?
这些问题就像是“茅台酒中的未知成份”一样成为巨大謎团。但有一点我们是肯定的,就是如何研究出“负面结果”,茅台酒厂是肯定不会对外公布的,他们根本不把消费者的知情权放在眼里。这就像几年前茅台酒厂花80万元请贵州医学院的程明亮大教授做“护肝实验”一样,到现在茅台也不敢公开承认他们对程明亮进行了资助,而是反复说这是“程明亮的独立研究”。一名“知名教授”不把精力放在主要业务上,而要研究什么“喝酒护肝”,他神经有问题呀?!
所以我们希望茅台酒厂能够从诚信经营的角度,老老实实在每一瓶茅台酒上注明“内含不明物质,对人体健康可能存在影响”。当然,我们相信茅台酒永远也不会这么做,因为如果消费者看到这样的标签,打死他们也不敢拿健康“下注”来喝茅台了。
(“八评茅台”之六)“国酒”怎么就喝死了人?
7月15日,一则新闻占据了各大新闻网站的首页位置:茅台酒厂宣传部副部长周金祥在北京北三环一家酒店喝酒致死。周金祥副部长我见过,他因喝酒而死,可以说为了茅台酒而“战死沙场”。我们对周副部长的死亡表示深深的悼念之情,希望他在天之灵能够一路走好。但悲伤之余,我们不禁生出诸多的疑问。
据了解,周副部长死前喝了大量的酒,周副部长生前喝酒必喝茅台,这次肯定也不会例外。但怎么就好好的喝死了人,从周副部长的性情看,断不至于到“玩命喝”的地步。遗憾的是,我们还没有看到茅台酒厂的正式说法,相信他们也不会公开给出正式的说法了。
如果周副部长喝的是真茅台酒,茅台不是一直宣传“喝酒喝出健康来”,“喝酒可以保肝护肝”吗?怎么就会突然喝死人了呢?周副部长常年喝茅台,如果按照“喝酒喝出健康来”的理论,他的身体肯定“非常棒”,比我们正常人要好许多。我们不相信这样一个健康的人会因为喝茅台喝死,除非茅台酒厂宣传的“喝出健康来”压根就是骗人的把戏。
如果周副部长喝的是假茅台酒,倒是有可能“喝死”,现在市面上流传着“十瓶茅台九瓶假”之说,许多假茅台本身就是茅台镇生产的,一般人从口感上根本难以分辨,这些假茅台无孔不入,不仅大量流向市场,而且还流入茅台正常的供货渠道,就像去年上海超市就在出售假茅台酒,而且其来源就是茅台酒厂的正规经销商。或许有这样的可能,就是这些假茅台也骗过了周副部长,假茅台中含有大量的甲醛等有害物质,喝多了能够喝死人是完全可能的。
我们希望周副部长的家人节哀,更希望周副部长的家人能够向茅台酒厂讨个说法,并且把讨来的说法向广大消费者透露一下,否则,我们实在不知道下一个“周副部长”会是谁!
(“八评茅台”之七)“干尸复活”与茅台“80年陈酿”
这些年不断有干尸出土的考古发现,由于媒体的推波助澜,人们对这类考古发现总是给予很多的关注,如果出土的是一具“女干尸”,可能还会引起人们许多的遐想:如果“干尸美女”穿越百年、千年的风情再复活过来,不知道是一种什么样的浪漫和美丽?
正是有着这样的心理,有好事的学者前年还“复原”了一位干尸的头像,这位上千岁的女人果然还真是一位“美女”,不禁让人想一堵其真面目。
但如果你真的看到了这位“干尸”,可能你连饭也吃不下了。干尸能够保存下来,是因为其墓穴环境十分封闭干燥,但这种环境根本阻止不了人体内水份的挥发,我们能够发现的干尸,全都是黑黑的一层干皮包着骨头,哪里有什么美女的影子。
可是茅台酒厂就敢玩这种“干尸复活”的把戏。
几年前,茅台向市场推出了“80年陈酿”、“50年陈酿”等产品,声称是80年、50年的陈年茅台酒,不仅让人哑然失笑。大家知道,茅台是酱香型白酒,酱香型酒的窖池寿命只有9个月,而要进一步完成整个发酵过程,酱香型酒要进行2至3年的存放,这就是所谓的陈酿过程。陈酿过程也是氧化的过程,茅台酒与透过酒坛的氧气不断作用,最终完成整个酿酒工艺。
存放酱香型酒的麻坛具有透氧性(否则就无法完成酿造过程)。研究发现,酱香型酒在存放过程中每年要挥发2-3%的酒精。如果真的将茅台酒存放50年、80年再拿出来喝,可能连酒味也闻不到了。可是茅台酒厂就敢说自己卖的是“80年茅台”、“50年茅台”,还叫到上万元的天价,真是把我们消费者当成傻瓜。
有些消费者不愿意当这样的傻瓜,于是将茅台告上了法庭。茅台一方面赶紧“灭火”摆平,一方面向告状的消费者双倍赔款并道歉。最后连茅台酒厂前任董事长季克良也不得不承认,所谓“陈年茅台”其实是“并不全是真正的陈年酒”。这又是假话了,就是有部分的“陈年茅台”加上新茅台酒兑出来让消费者喝,茅台又有多少的“老酒”?几十年前,茅台只是一个小小的酒厂呀!况且这些酒存放过程中也在不断地氧化和挥发。事实上,所谓的“80年茅台”只是茅台酒厂用新酒加上一定的年份酒兑出来的,反正谁也没有尝过真正的“80年茅台”是什么味道。
(“八评茅台”之八)感谢茅台!给我们致富机会
现在的中国,人越来越多,挣钱的机会却越来越少。可是茅台酒厂却在不断给我们提供致富的新机会,让许多人都有可能成为新的百万富翁。
茅台酒厂改行在生产印钞机吗?哈哈当然不是,而是茅台酒厂的虚假宣传给我们创造了“双倍索赔”的机会,只要你愿意告茅台,茅台就会乖乖地赔给你钱。
不信吗,我们有事实:茅台酒厂宣传的“喝酒喝出健康来”、“喝茅台能够护肝”是假的,酒厂也提供不出他们这样宣传的科学依据;茅台酒厂推出的“80年茅台”、“50年茅台”也是假的,因为酱香型的茅台酒根本不可能存放这么久!
我们有告茅台的法律依据,粗粗捡出几条就能打中茅台的“死穴”: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食品、酒类、化妆品广告的内容必须符合卫生许可的事项,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与药品混淆的用语。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因此,你要你买几瓶茅台就可以将茅台酒厂告上法庭,最终的结果不外两种:或者你拿到茅台酒厂的“双倍赔偿”,或者茅台酒厂私下给你更多的钱“私了”。这里告一下,那里告一下,能一个普通人来讲,赚钱速度肯定可能比挣工资要快许多倍。等我们都成了百万富翁,我们要向茅台酒厂真诚地道一声:“谢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