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一下别人的资料:
“为了扩大贵州茅台酒的出口量,1984年国家轻工部正式下达了低度贵州茅台酒的研制项目任务书。季克良作为这个项目在茅台酒厂的负责人,从始至终直接参与了所有技术路线、试验方案、工艺条件的制订及修改等方面的工作。
由于茅台酒厂具有生产环境、自然资源、酿造工艺、技术力量等方面的雄厚基础,经过方方面面的协同努力,只花一年多的时间,就成功地研制出了39%(V/V)的贵州茅台酒,并且先后于1986年的8月和9月间,顺利通过了省级、国家级的鉴定认证。 但是,因为当时有的上级决策者顾虑生产低度茅台酒有可能影响到53%(V/V)茅台酒的“质量信誉”,产品的开发投产曾一度被搁置下来。
当时茅台厂曾经与贵州省轻工厅食品研究所的专家一道,到省委、省政府作了专题汇报。省领导同志表示:茅台酒厂与省科研单位研制开发低度茅台酒,发展方向是对的。只要低度茅台酒在产品质量和品味风格上,保持了高度茅台酒的标准要求,适应国际、国内市场的需求,就可以搞,不要放弃。
此后,39度茅台酒约于1989年(或1988年末)小批量生产投入市场,至1992年前几月结束(改为生产38度)。
1990年夏天,季克良参加国家组织的贸易促销团赴韩国访问。季克良了解到,按照国际流行酒度标准惯例生产的名优白酒,市场开发的空间很大。于是,回到茅台后,便向企业及上级部门提出了研制开发43%(V/V)贵州茅台酒投放国际市场的设想。得到了贵州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认可与大力支持。因为茅台酒厂此前在研制39%(V/V)贵州茅台酒方面,已经积累了大量可以借鉴的成功经验,所以研制43%(V/V)贵州茅台酒的工作进展比较顺利。1991年11月 43%(V/V)贵州茅台酒通过了省级鉴定。从1992年(中、后期)开始,茅台酒厂正式生产43度茅台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