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茅台3月20日晚间公告,公司2010年营业收入为116.33亿元,同比增长20.3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51亿元,同比增长17.13%;基本每股收益5.35元,同比增长17.13%。公司拟对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红股1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元(含税)。
年报显示,截至去年末,贵州茅台总资产达到255.88亿元;去年实现基本每股收益5.35元,同比增长17.13%;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0.91%,同比减少2.64 个百分点;每股现金流6.57元,同比增长46.82%;每股净资产19.49元,同比增长27.19%。
贵州茅台表示,公司“十二五”时期公司发展的战略目标和规划是:到2015年,茅台酒生产达到4万吨,销售收入突破260 亿元(含税)。
2011年,根据发展战略规划和省政府的要求,贵州茅台计划投入约25亿元实施“十二五”万吨茅台酒规划发展的征地工作和二期技改项目、实施循环经济第二期项目的建设、土地资源储备、公司生态环境的整治及其他相关项目。
年报还披露,为实现上述目标,贵州茅台一方面将进一步搞好茅台酒及其系列产品的销售,努力增加主营业务收入;另一方面,将可能采用自筹或其它方式来解决所需资金。
根据公司实际状况和未来可持续协调发展的需求,贵州茅台拟定了以下利润分配预案:以2010年年末总股本94,380万股为基数,对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红股1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元(含税),共分配利润2,265,120,000元,剩余11,638,135,455.61元留待以后年度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