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提醒: 本帖被 梦的传奇 执行加亮操作(2011-04-11)
引用 引用第3楼zhaoking111于2011-04-11 13:40发表的 : 十一、卖家发交易帖即视为开始销售。交易帖中对交易地区、交割方式有特殊要求的,要明确标注;在其它渠道达成销售的,应及时结贴。没有注明的,第一个无条件跟帖确定的买家视为成交对象,卖家必须给予供货 =========== 其他渠道销售的要注明多网同售或先定交易时间,以保证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