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四川信托有限公司推出的“川信-国酒陈酿歌德茅台酒投资(一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推介工作已经结束,实际共募集信托资金为人民币3,000万元,符合信托文件约定的成立条件。根据信托文件约定,信托计划于2011年5月9日成立并生效。
本信托计划期限为2年,如在信托合同期间有满足信托合同中规定可以提前终止的情况,则本信托计划提前终止并向受益人分配收益。本次信托计划优先级委托人共有16位,签订信托合同16份,认购优先级信托单位2000万份;次级委托人共5位,签订信托合同5份,认购次级信托单位1000万份。
本信托计划的信托资金保管人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
项目简介:信托资金主要运用于茅台酒投资,受托人将委托茅台酒投资顾问在本信托计划成立后3个月内以信托资金的70%完成茅台酒建仓操作;建仓后剩余信托资金作为闲置资金,受托人可投资于银行存款、国债、金融债、货币市场基金等低风险、高流动性金融产品,并视在茅台酒市场情况进行灵活运用。
本项目的保障措施包括:本信托计划采用结构化设计,优先、次级信托资金的比例为2:1,本信托计划有明确的投资方向、规范的信托业务流程以及信托财产保管机制,能够有效的监控风险,充分保障信托计划资金安全。
如您对本项目有疑问或对客户服务有需求,您可以致电010-65099800北京歌德拍卖公司或者登陆四川信托有限公司网站了解该项目运作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歌德拍卖有线公司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