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98年左右在本市某商业大楼的超市内买过2瓶瓶子里有白色絮状物质的泸特,商场当时以规定食品离柜不退为由拒绝退货,结果全程委托律师与该商业大楼打了官司。因有超市发票,赢得很轻松,酒是真的,可能那段时期的质量控制不严,属于感官不合格。记得当时零售价好像卖80元左右。
对方辩护律师后来只好当庭否认证据酒是他们商场卖出的,但法庭以对方不能举证而不予支持。
白色絮状物出厂时就有的,与储存时间和环境没关系。
感官不合格即属于不合格产品,酒还是能喝的。
建议自己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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