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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仲裁第一案】认证卖家酒坛新兵与普通买家sysc交易纠纷仲裁实况专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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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楼  发表于: 2010-07-26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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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既如此说,那你看看酒柜的原话:仔细看那“破损”,那是自然破损吗?自然破损会让油漆金边也跟着拐弯吗?

我说过,不想再纠缠。看卖家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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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楼  发表于: 2010-07-26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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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我的语言不文明,看看他的语言,文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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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楼  发表于: 2010-07-26 15:01

回 75楼(sysc)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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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你的理论,那是你破坏的,跟我无关,我发货有图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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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楼  发表于: 2010-07-26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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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调解了,没有任何认识问题的诚意,裁决吧,我接受任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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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楼  发表于: 2010-07-26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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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昨晚已表明诚意,是你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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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楼  发表于: 2010-07-26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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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受到天大的委屈才会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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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楼  发表于: 2010-07-26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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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向我i道歉你是误会,我就放弃各种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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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楼  发表于: 2010-07-26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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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辩论和询问结束,现在仲裁员合议时间,晚上公布仲裁员的意见和最终的仲裁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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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楼  发表于: 2010-07-26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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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主仲裁员和各位仲裁员,你们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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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楼  发表于: 2010-07-26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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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委屈?只是想听大家善意劝告,争到最后没有谁是赢家!
既如此,等结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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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楼  发表于: 2010-07-26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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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抱歉!耽误你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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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楼  发表于: 2010-07-26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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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代表管委会对买卖双方以及四位仲裁员的表示衷心地感谢!


树立淘酒规范运作、遇事不躲、件件给大家结果和交代的之承诺!


不管结果如何?对买卖家都是一次亲身的经历,亲身地教训,一次难得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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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楼  发表于: 2010-07-26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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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李旭锋、吴建奕先生信任,担任本次仲裁员职责,荣幸之余提点个人意见【没有私下联系任何一位总版主、其他仲裁员以及买卖双方】
1.酒坛新兵跟我有过愉快交易,但是并不能排除这次交易可能存在的疏忽,起码没有充分理由证明酒的品相问题是有买家造成。
2.本人跟买家没有任何私下交流,但是本着退货的王西京茅台已经由卖家酒坛新兵收妥这一事实来看,如果卖家没有蓄意破坏所售商品的品相买家蓄意破坏争议商品的品相的可能更低。
3.买卖双方对所售商品的真伪性没有异议。
综上所述,个人支持买家退货,所产生费用由卖家承担。
说句题外话,麻袋一样装大店长提出的退货商品拍卖意见个人个人坚决反对,尤其是王西京专用茅台有可能是15年年份酒一说是非常欠妥的。
本人没有任何息事宁人的态度,欢迎持不同看法的朋友拍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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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楼  发表于: 2010-07-26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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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酒的朋友大概不熟悉杨鹏生兄的酒友大概属于个例,因为杨兄是我了解的酒友第一位做出不满意包退货的酒友,并且杨兄也是我所知道的迄今为止从来没有出售过一瓶有任何疑问的酒友之一,在酒友中我最尊敬的卖家不外王启超、杨鹏生、王建钢、黄文杰、李健、张薇、陈杰、刘涛、陈洪海等等,靠的是什么,就是不满意永远包退。
希望酒坛新兵能够成为他们之中的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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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楼  发表于: 2010-07-26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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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尊重仲裁员的裁决,但是坚决反对不以制度为原则的推理:卖家上图完美无缺,算是提交发货前很完美的证据了吧?凭什么说无法确定?凭什么得出这样一句话?

如果卖家没有蓄意破坏所售商品的品相买家蓄意破坏争议商品的品相的可能更低。
,你的社区制度依据是是什么?

即便是运输过程中出现轻微破损,按照社区交易规范第十一条的处理原则,跑酒还在谅解范围内,请问你的裁决是运用了制度哪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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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楼  发表于: 2010-07-26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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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反对仲裁员靠推理还不一定对来仲裁,你有违于斑竹们的仲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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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楼  发表于: 2010-07-26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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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第89楼酒坛新兵于2010-07-26 15:55发表的  :
我尊重仲裁员的裁决,但是坚决反对不以制度为原则的推理:卖家上图完美无缺,算是提交发货前很完美的证据了吧?凭什么说无法确定?凭什么得出这样一句话?

如果卖家没有蓄意破坏所售商品的品相买家蓄意破坏争议商品的品相的可能更低。

,你的社区制度依据是是什么?
.......

回酒坛新兵酒友,我向来非常尊敬您,首先是因为您对陈年酒的见解跟我有很多的道合之处,其次是我发现朋友出售的酒中同样没有赝品之忧,这在卖家中非常难能可贵,但是您在王西京茅台一帖中所述买家需要有足够鉴别能力一说让目前买家和潜在买家容易对号入座。
您可以坚持自己的观点,但是这个理由需要建立在自己有足够话语权的角度上。
顺便告知吴兄,本人态度明确,并且建立在个人认为的正义、公平角度上。

同时提醒论坛取消会员编辑帖子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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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楼  发表于: 2010-07-26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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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89楼酒坛新兵于2010-07-26 15:55发表的  :
我尊重仲裁员的裁决,但是坚决反对不以制度为原则的推理:卖家上图完美无缺,算是提交发货前很完美的证据了吧?凭什么说无法确定?凭什么得出这样一句话?

如果卖家没有蓄意破坏所售商品的品相买家蓄意破坏争议商品的品相的可能更低。
,你的社区制度依据是是什么?

.......

朋友难道认为买家故意破坏品相以寻求达到退货的目的?
这个理由是不够充分的吧?
当然我没有任何怀疑卖家在发货前故意破坏品相的理由,一位受到大家普遍赞誉的卖家更不会在发货前作出这样愚蠢的行为。
本人更倾向于老酒迷酒友的分析,其中的纠纷发生在卖家发货运输过程中的不可靠因素。
希望卖家在提供足够理由的条件下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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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楼  发表于: 2010-07-26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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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90楼酒坛新兵于2010-07-26 15:57发表的  :
坚决反对仲裁员靠推理还不一定对来仲裁,你有违于斑竹们的仲裁要求。

卖家可能怀疑本人有任何与买家方面有过私下接触,如果论坛方面发现本人有类似行为本人愿意永久退出淘酒网。
同时劝告酒坛新兵酒友,作为一个卖家如果不能充分信任买家您在网络交易的道路不会太宽广。
顺祝大家淘酒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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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楼  发表于: 2010-07-26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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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天生爱酒兄的态度表示遗憾。从头到尾你只是谈你自己的感受,不谈任何网站制度,你个人的感觉建立在网站制度之上。
一个仲裁员,在没有开庭之前就下达了仲裁结果,创造了世界司法史之先河。
事情自始至终都是买家在不信任我,一直说我是故意,我说运输问题买家不屑一顾,你怎么到得出我不信任买家?按你说的我信任买家就是买家说我故意我得点头称是。
我也很尊重你,我并不在意本次裁决结果,但是对你的裁决依据和方式表示遗憾,只是提醒你今后的裁决不要闹此笑话,跟你在不在淘酒网没有关系,动不动用退出的字眼实在有儿童游戏之嫌,本人只是对你的评判方法有不同观点,一个大家尊敬的资深人士,遇到不同观点就出此退出语言,呵呵,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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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楼  发表于: 2010-07-26 17:56

回 88楼(天生爱酒)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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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天生爱酒兄帮忙说出您列举的几位不满意包退的卖家的网名好吗?拜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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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楼  发表于: 2010-07-26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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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爱酒兄,你看完整个案例和我们直接公开的短信么,我几乎没有说什么就同意退货还不行吗?你说的那些为大师是不是别人一说有问题不管什么原因都是自己掏运费把货收回来,并且人家开贴骂他卖假作弊他都点头称是?如果你遇到的大师有一例是这种境界,我自当羞愧不已,今后定当成学习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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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楼  发表于: 2010-07-26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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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生爱酒兄不要误会,本人尊重认可你做出的判决,但是不认可你所作判决的所用自我感觉良好、不需要任何判决依据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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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楼  发表于: 2010-07-26 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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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酒坛新兵酒友,您认为我所有言论可能不以社区制度为依据,但是以我既有的经历来讲,作为一个优秀的卖家而言如果买家发现所购商品有缺陷应该没有理由拒绝买方退货,为什么这么说呢?个人认为原因有三:
1.相信买家不会以故意破坏品相为由提出退货,并且本案中买方当时主动承担运费,事件争执的起因在于酒坛新兵在商品帖子中所述言论“自己没有鉴别能力而又疑心重重的请勿下手。”,这没有理由让任何一位要求退货的买家不对号入座。如果酒坛新兵站在一个买家的角度上考虑是什么样的心态就无须我多说了。
2.我对酒坛新兵酒友言论产生更为歧义的话语在于引用
引用第37楼酒坛新兵于2010-07-23 15:38发表的  :

你如果这样否定的话只有一种可能,是在你上手后变成这样子的,是你逼着我说的。我发交易帖的照片你仔细看有没有这个破损,大家都可以仔细对比,可以看清的。
http://www.jiujd.cn/read.php?tid=8655&fpage=0&page=2
这个说法应该是让买家最难以忍受的。
其实事件的整个过程我已经温习了一遍,比较中肯的观点是品相问题属于运输过程造成的,我们可以预见但是由于保护措施不够完善所以出现这种后果,站在一个卖方的角度考虑商品应该妥善处理到达买方,其中可能发生的不良后果根据常规是卖方承担的,所谓的轻微跑酒免责是建立在买卖双方信任的基础上的,所以我建议比较贵重的酒品出售时应该标注酒线和重量。站在买方的角度讲花钱买的是要求与所展示图片一致的商品,如果上手后感觉有出入而提出退货并要求卖方承担运输费用的请求也是合情合理的。
3.quote]引用第94楼酒坛新兵于2010-07-26 17:44发表的  :
我对天生爱酒兄的态度表示遗憾。从头到尾你只是谈你自己的感受,不谈任何网站制度,你个人的感觉建立在网站制度之上。
一个仲裁员,在没有开庭之前就下达了仲裁结果,创造了世界司法史之先河。
事情自始至终都是买家在不信任我,一直说我是故意,我说运输问题买家不屑一顾,你怎么到得出我不信任买家?按你说的我信任买家就是买家说我故意我得点头称是。
我也很尊重你,我并不在意本次裁决结果,但是对你的裁决依据和方式表示遗憾,只是提醒你今后的裁决不要闹此笑话,跟你在不在淘酒网没有关系,动不动用退出的字眼实在有儿童游戏之嫌,本人只是对你的评判方法有不同观点,一个大家尊敬的资深人士,遇到不同观点就出此退出语言,呵呵,无语。
[/quote]
我不知道我闹了什么笑话,更没有创造您所谓的仲裁先河,不敢苟同的是酒坛新兵酒友提出的我所谓的自我感觉良好,出现争议时健康的心态在于妥善处理而非互相抱怨和责怪对方,鉴于酒坛新兵酒友可能认为在这个案例中我偏袒买方的事实,我请求退出本案仲裁,以免混淆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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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楼  发表于: 2010-07-26 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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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兄误会了。我并不介意你做的判决结果,我也没有一丝杂念想象过你在有意偏袒谁,呵呵,我只是认为你老兄真是性情中人,出个裁决意见满篇隐藏着大概、也许、估计、猜测等字眼,确实挺搞笑的,我只是觉得仲裁毕竟是严肃的,不是你给我列出学习榜样,而是我违反了那条制度,应该受到什么样的处罚,这样起码很正规,就是让我反过来道歉我也会认为很有道理。老兄那个说实在不叫仲裁,其形式应该是,天生爱酒的观点。呵呵,我只是希望一切正规些,别无他意。感谢老兄给我上的教育课,我今后会向优秀前辈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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