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淘酒社区交易制度第十一条:
十一、卖家发交易帖即视为开始销售。交易帖中对交易地区、交割方式有特殊要求的,要明确标注;在其它渠道达成销售的,应及时结贴。没有注明的,第一个无条件跟帖确定的合规买家视为成交对象,卖家必须给予供货。多网销售的要注明,不同网之间以买家最早跟帖确定为准;否则视其情节扣除卖家信誉值2-5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如双方达成约定后卖家不履行的,扣除信誉值10分,记入诚信档案。
我们一直严格按执行这一条、第一个无条件确认的买家为成交对象。
但是执行中一直出现一些问题:
一个新注册社员跟帖要了,卖家确认后买家再无消息,投诉到社区,大部分查不到联系方式,我们介入也只能站内留言且大部分再无音讯。按社区交易制度,卖家确认买家需保留三天,不然是违规的。这样卖家就不敢与其他人交易,会失去很多交易机会,这样对卖家是不公平的。
这个制度甚至给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制造了机会:恶意捣乱,随便注册个号跟帖要,然后消失,让卖家无法正常交易。
这种问题不多,但是时不常会有,社区即便处罚,人都消失了,还有什么实际意义?
为了堵塞这条制度的漏洞,拟补充制度:
对于多个买家看中同一货物,卖家确认成交者应按照特定社员优先的原则,即卖家应优先选择第一个跟帖无条件确认的特定社员为成交对象。
特定会员包括:实名认证社员、正式社员、资深酒友等,达到两星级或以上非实名认证的普通社员。
如果卖家已经跟帖确认了购买者,不管是否特定社员,都必须向确认的购买者供货。
大家有什么意见和建议,可以跟帖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