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引用第35楼声色怡情于2010-09-27 08:06发表的 :窃以为此贴不妥: 作为斑竹,应该是多做制度建设,并严格执行制度的。如果制度有什么漏洞,则尽可能采取措施弥补!而不应该在所谓道德上做更多的提倡! 假如今后发生类似情况,在买家还未给卖家确定答复,已有其它买家确定,而卖家没有像这样这次一样而是将酒给了其它先行确定的买家。这是非常符合论坛规定的,这种情况肯定会发生。按照标题的逻辑,难道就可以说卖家就不诚信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