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酒无论是商标和食品标签特点都没问题,包浆比较自然,要判定食品小标签为word排版胶印,还需上手查看才可确定,这种图片是无法断定的。
符合以下官方文件的描述:
“贵州茅台牌(五星)53%(V/V)500ml茅台酒商标于1991年1月8日启用,1991年1月8日—1993年4月28日出产的酒特征如下:A、分别使用了食品小标签和背标;B、背标未打印生产日期;C、食品小标签上的生产日期、批号字体为蓝色”。
现在最大疑问的是盖子特征和“M”字的写法。
首先是大“M”,如果是换错了盒子的话,这个问题就好解释了,这盒子是1992年的,但其内的酒却不是1992年的,从现有情况看基本确定,属于换错盒子。
然后是盖子的问题,疑问确有不少,但证据还需再充足一些。
如能够把图做得更为专业一点,才能满足进一步鉴定的需求,如能确定,基本可以确定这是一瓶东拼西凑的后灌仿品。
另,对盖子上的判断或许还将引发另一种可能,如果、万一我们在盖子上的观点被这瓶酒颠覆的话,情况将是灰常灰常地严重,前面的所有判断将都要重新排序,并且还将引发更为可怕的后果,此为最担心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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