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引用第4楼wynhfy于2011-12-06 21:56发表的 :都解决了 !怎么还挑起事端?
引用 引用第9楼randy2008于2011-12-07 10:40发表的 :前面发生的事不了解,仅从这个帖子看,酒缘居先生也是假酒受害者,不希望假酒瓶被人再次利用,从这一点来说,我个人支持酒缘居先生。有很多朋友在寻找进货渠道或从事收酒行当,这是很多饮酒或收藏终端消费者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这些在一线“工作”的人理应得到大家尊重。